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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27 香帅读《香帅传奇》。(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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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般叫秘史的书,都不是什么正经书,身为江湖中第一等的风流浪子,他能拿出来大书特书的艳史也不少,但那本书的主角是他和胡铁花……

当时的楚留香:……&……¥%&……%¥!!

就很离谱!

他疯狂地摸着鼻子,简直要把鼻子摸下一层皮来,内心复杂至极,一时间没办法直视自己这位读书万卷、学识渊博的义妹,最后默默地把书放回了原处,躺在甲板上怀疑人生去了。

但那本……最起码他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不过就是听了江湖传闻之人,用笔头子写了些他自己的想象而已。

可这本《楚留香传奇》……

楚留香心情复杂极了。

前三本和后五本是分开的,这一套书的篇幅一定不小……他细细地去看目录页,几乎是在第一时间,他就看见了其中一部的名字。

《楚留香传奇之大沙漠》!

这本《大沙漠》的梗概上便写了:本书讲述了楚留香为寻找自己的三位失踪义妹,来到大沙漠之中,却卷入了女魔头石观音与龟兹国的争斗之中。

就是这本!

他立刻点进了这个标题之下,快速地看了起来。

与很多人想得不同,其实古代人看见白话文小说并不会很惊讶、也不会觉得这太过粗浅、有辱斯文之类的,因为文言文其实是一种官方的、书面的用语,其实人们平常说话,都是白话,一个现代人穿越过去之后最可能遇到的问题是听不懂古音,而不是听不懂文言文。

所以楚留香看《楚留香传奇》,并无分毫阅读障碍,反倒是极快地进入了剧情。

不得不说,这个叫古龙的男人,他的文字的确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

他的文字是短促而浪漫的,偶尔带出一些用冷淡之语表现出来的幽默,寥寥数语,便能叫人完全地沉浸在这故事里,一页一页,停不下来。

更不要说,这里头还正是描绘了楚留香近些日子以来在大漠中遇到的事,桩桩件件、分毫不差。

楚留香心道:不错,这些事情说的都大差不差,想来这本书的末尾,我便能知晓蓉蓉她们的去处了。老天保佑!她们可千万莫要出什么事情。

他虽然说是心急如焚,但毕竟还心中挂念着姬冰雁和胡铁花,不敢草草翻到结局,而是从自己没经历过的事情开始,一页一页、细细地看了起来。

这一看,就是一个多钟头。

这半个钟头,简直就是楚留香度过的最漫长的时间,书里的楚留香毫无疑问就是他本人,而这个跌宕起伏、诡谲危险的故事,也正是他穿越来这里之前,正在经历的故事。

唯一不同的是,书里的他们上了石观音的轻舟之后,船并未侧翻,他们也没有跳下轻舟在沙漠中迷路,而是遇到了一个名叫吴菊轩的丑人。

这丑人,一点红之前见过,嫌弃得要命。

用他的话来说,此人丑得惊天动地,令人作呕,任谁见了,都绝不会想多瞧上一眼,虐待自己的眼睛的。

谁知这人居然是无花!

无花居然没死!他居然是石观音的儿子!

一点红居然断了一条胳膊,这胳膊还是被胡铁花削掉的!……好在如今他们已来到了另一个时空中,一点红的胳膊此刻还好端端地安在肩膀上。

蓉蓉她们居然不是被黑珍珠掳走的……那她们究竟在何处?

石观音竟自恋到了这个地步,仅仅是看到镜子里的自己被击碎,都心绪震荡至此……

无花居然被人杀了,画眉鸟……画眉鸟又是何人?她为何要救姬冰雁与胡铁花?与蓉蓉她们又有无关系?

楚留香快速地翻阅着,书中所描述的楚留香,毫无疑问就是他本人,那些还未曾发生过的事情,简直就好似就在此刻在他身上开始上演一般,令他的心绪也忍不住同书中跌宕的剧情一起起伏。

楚留香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不由地回想到了他还在沙漠时的日子。

他进沙漠,是为了寻找蓉蓉她们,然而大沙漠的危险,却是他没有预料到的,残酷的天气、大漠中的敌人、缺衣少食的现状……这其中的每一项,都要求他必须集中精力去对付眼下的困境,是而……在大漠之中,他其实没分多少心出来担心三位义妹。

而穿越了之后就不一样了,这里太安逸了。

安逸没什么不好,只是这样的安逸就让他格外的……容易想起自己下落不明的三位义妹。

他的目光落在了本页的最后一行,书中的楚留香与他也有一样的疑问:这画眉鸟究竟是什么身份?又为何要这样做呢?

楚留香心道:是了,石观音已经解决了,画眉鸟的身份也该出来了罢?想来蓉蓉的下落也该水落石出,否则这一本小说写来,最初的目的全然没能实现,岂不令读者难受得慌?

他的手指点了一下手机屏幕,这读书app有翻页特效,点上一下,屏幕上就好似是翻书一般翻过一页,只见屏幕上出现了新的字样,不多,堪堪半页而已。

这半页说内容也算不上内容,只是他和小胡还有姬冰雁谈论画眉鸟的身份,最后,“楚留香”负着双手,悠悠地说着:“画眉鸟一定会来找我们的。”

再往下,只有三个字——全文完。

楚留香:“…………”

楚留香:“………………”

楚留香:“……………………”

就……结束了?下面呢?下面为什么没有了呢?

他一时间目瞪口呆,完全没想到这位古龙古大师,竟然会写这样的结局,这、这……这实在是岂有此理!天底下怎会有这样写书的人?这主角一开始要做的事情,全然没有头绪,下面居然就没有了!

假如让一个古龙小说迷听见楚留香此刻内心的吐槽,一定会犀利地说:你还是庆幸一下自己是楚留香,不是赵无忌吧!

赵无忌,小说《白玉老虎》的主人公,大风堂少主,身负血海深仇,他卧底蜀中唐门,只为报仇,以及将一尊白玉老虎交给他的杀父仇人,而这尊白玉老虎之中,竟藏着他父亲被杀的秘密。

最后,他在当着仇人的面,捏碎了这尊白玉老虎,知晓了这个秘密,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此本奇书就在这里戛然而止,只让每一个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不怀好意地将它传给下一个没看过的倒霉蛋,决不能让自己一个人受伤!

幸好、幸好,楚留香不是赵无忌,《楚留香传奇》也不是《白玉老虎》,楚留香传奇共八部,这才是第二部而已……楚留香切换回书架页,果然瞧见下一本的名字就是《画眉鸟》。

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方才去看《大沙漠》时,他心绪激荡、沉浸其中,简直已不知天地日月,如今回过神来,才觉得自己口干舌燥,再看一眼时间——一个小时居然都过去了。

楚留香定了定神,起身去冰箱里拿了两罐冰可乐出来。

这种叫可乐的饮子味道奇异,却着实有魅力,昨日吃火锅时尝过后,他就已有些爱不释手了。

拿完可乐,他又转身回去,把其中一罐放在了好友一点红面前的茶几上。

一点红仍在低头看书。

楚留香是极喜欢懒人沙发的,这种看起来其貌不扬的墩子,坐上去却实在销魂,每每坐在上面,他都觉得得用上十二分的意志力,才能把自己从懒人沙发上拔|出来。

但一点红不太喜欢这个……不,也不是不喜欢,应该说是警惕吧,他第一次坐在懒人沙发上时,面上便浮现出了一种古怪的神色,而后就对这种奇异小墩子敬而远之,即便是放置在客厅正中的布艺沙发,他坐下时,也不肯用背舒舒服服地靠在后头。

此刻,他就挺直了腰背,端正地坐在沙发上,一只手捏着手机,也不知道看到了什么,罕见地发起了怔,就连楚留香站在了他跟前,他也没有撩起眼皮看一眼。

楚留香的目力很好,一眼就看到了最上方的一行小字,上书:《楚留香新传之午夜兰花》。

楚留香是主角,心中又有记挂之事,选择从《大沙漠》开始看,再正常不过。一点红呢,他自认是个孤魂野鬼,又认为楚留香的朋友遍布天下,自己与他区区几个月的交情,即便在文中有出现过,想来也是寥寥数语,不值得一提。

况且,自己的生活什么样,他自己最是清楚,本没必要去瞧旁人是怎么写他的,无非也就是一种猎奇的、阴森的语气罢了。

于是看这书呢,就是无可无不可的事情了,他看着楚留香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自己又无事可干,于是随便挑选了一本,随便看了起来。

他挑选的这一本叫做《午夜兰花》。

然后……没看懂,完全没看懂。

此书便是讲了一个叫兰花先生的神秘人,要引出楚留香、杀死楚留香的故事,这故事所涉及的人物之多,时间之混乱,对于一点红来说……着实很超纲。

他平日里连话本子都没看过,更不知道什么叫做POV(视点人物写作手法),只觉得自己每翻几页,便立刻换了个不知道什么人的角度去继续讲这故事,看到半拉,他也不知道这飞蛾计划与兰花先生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实在不耐烦,直接翻到结局,确认楚留香没事,才开始随意翻阅了起来。

唯一很意外的是,他竟在文中也有笔墨,还有一个章节是以他的江湖诨名来命名的。

这个章节是用一种评价视角去描述他这个人的,而评价他的那些话,他早已经不知道听过了多少次了。

只是在秦蔻的家中,像个单纯的读者一样去看这些话的时候,他的内心还是产生了一种极其奇特的感觉。

书中说,曾有一个人问他,是不是只要有人愿意出高价,他就会去杀人,即便那人是他的朋友。

书中说,中原一点红回答“是”,却又紧接着说:“只可惜我杀不了朋友,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朋友可杀。”

他忍不住勾起了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

对了,这正是他与楚留香初识之时,与他有过的一番对话,只是可惜得很,他有了朋友之后,却发觉自己根本做不到自己所说的话——倘若有人出高价让他杀楚留香,那他就会先一剑抹了那人的脖子。

他又瞧见书中说,他是个独臂人。

独臂……原来自己的右臂,不知什么时候被人削去了么?

他下意识地去看自己的右臂。

他此刻穿着的,不是交领右衽的劲装,而是秦蔻买下的、那件格外柔软、格外贴身的短袖,袖口只到大臂中段,再往下,便是他的胳膊和手。

一个剑客持剑的手,自然是比他的性命还要珍贵的东西。

自小,师父就告诉他们,杀手就是剑、剑就是杀手,倘若想活着,就只能以身为利剑,什么时候剑折断了,他们也就没有活着的价值了。

他出手一向是以狠辣迅捷出名的,但这“一点红”之名,指的却是他杀人,对手只会流出一滴血。

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这话给不懂武功的人来听,许氏听不出什么厉害之处的,但叫一个习武之人来看,就立刻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了。

——这意味着他的手腕,能够随心所欲,极为精准地控制力道,想刺进别人咽喉三分,就绝不会刺三分半,这种对自身肌肉恐怖的控制能力,当然要追溯到他年少时艰苦的锻炼。

他还记得,少时自己为了练习腕力,日日天不亮就起,持剑而立,在剑尖上放置一枚石锁,直至手腕分毫不动为至。

原来这只手臂,竟被人削去了么?

明明看到了这样的消息,他的神色却没有分毫的变化,好似在看的根本就不是自己的事一样,只是略微有些失神,又曲了曲手指,片刻之后,他忍不住无声地苦笑了一下。

罢了,这只手杀人太多,的确应该还一还债了。

倒是另一句话,让他更加失神、更加震惊。

那句话是从一个素不相识的少女的视角来看待他的,说他……无论在事业、友情还是生活上,每个方面都极为成功。

——他是成功而愉快的。

他猝不及防地瞧见这行字,然后就怔住了。

成功而……愉快……?

他这样的人,在十年之后,竟是成功而……愉快的吗?竟是……幸福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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