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21【二更】 今天吃披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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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留香……楚留香感到了深深的困惑。
他盯着电视屏幕之中那古铜包子脸的淳朴男青年, 只觉得这个世界上的人对他是不是……多多少少……有那么一点误解?
他只好摸摸自己的鼻子,不说话了。
一个下午,这电视剧看得, 简直叫人头昏脑涨, 两位风流浪子都各自受到了不同维度的伤害, 相当的心有余悸。
晚上,秦蔻今天不上班,出门吃饭。
她想吃披萨。
楚留香一听到披萨两个字, 就想起了不太好的回忆,忍不住问她:“……榴莲披萨?”
秦蔻大笑:“不是啦!披萨口味好多好多的, 榴莲披萨是异端, 我也不喜欢。”
她带他们去了不远的一家开在小区里面的披萨店。
其实看一家店好不好吃,也很容易, 一般来说,能真的在小区里做街坊生意做得很稳定的店,那是绝对不可能难吃的。反倒是那种开在商圈人流集中地的、装潢得花里胡哨的店,那踩不踩雷就是一件很随即的事情了。
这家披萨店是意大利人开的,在这个小区里已经呆了十多年了,还偶尔因为店主的塑料汉语回复外卖评论而火一把。
要秦蔻来说的话, 披萨……尤其是薄底的披萨,其实最好不要点外卖。
她很喜欢吃薄底玛格丽特披萨。
番茄酱酸味明亮、芝士与干酪奶味香浓,饼底很薄、带着一股面粉被烘烤过的干香,酥酥脆脆,浸过橄榄油的饼边也是略焦且薄脆的,但披萨这种食物的神奇在于……其实它的面团含水量很高,即便外表皮是脆的,里面也是润而韧的。
然后还有四种奶酪披萨。
最后还有奶油蘑菇浓汤——她最最最喜欢这个了!
但食物好不好吃, 合不合胃口,其实是很见仁见智的事情,尤其是奶酪、奶油这种传统中式烹调里不太会用来做饭做汤的食材……古代侠客们喜不喜欢呢?
楚留香意外地很喜欢,还道:“这披萨便是在干饼之上撒上馅料,这倒是让我想起进沙漠之前,老姬带我和小胡去吃的一样东西了。”
秦蔻问:“是什么?”
楚留香微微一笑:“烤肉和烤饼。”
烤饼,便是在沙漠中讨生活的人所经常食用地干粮了。
一种东西一旦作为干粮,那就意味着比起味道来说,保存时间的长短是更重要的,因此这种作为干粮的大饼,往往在烤时都是以尽量收干水分为目的的,谈不上什么好不好吃。
但姬冰雁不一样,姬冰雁虽然号称“铁公鸡”,但实际上不仅有钱、而且会享受得很。
他在收拾行囊,准备与楚留香、胡铁花一起进入大漠时,曾准备了一辆大得简直像是屋子一样的马车,马车之内,光是酒,便有七八种,至于美食路菜,更是不少——楚留香见人准备路菜,最多也就是油润润的鱼干与菜干之类的,从没见人在路上带一整只金华火腿的!
而在出发的前夜,姬冰雁在家中设宴款待他们时,便命厨子去弄了塞外最新鲜的小羊羔肉,切成小块,用荔枝木做柴禾去烤,撒上薄盐、价值千金的安息茴香,令肉汁打湿这些珍贵的调料,令火焰去把小羊羔肉烤到外焦里嫩,然后再用烤过肉的火去把干硬的饼烤热,把这烤肉夹在烤饼之中。
一口咬下,只觉得口中满是筛得很细很细的面粉才有的麦香,这麦香之中带着需要撕咬的韧劲,又有些烟熏火燎过后留下的味道,羊油已沁入了大饼,油润润、香脆脆。小羊羔肉焦而嫩、且多汁——炙烤本是人类最原始的烹饪方式,但它实在无限包容,只加入这样的香料少许,便能叫人香得恨不得连舌头都吞下去!
楚留香那时风尘仆仆、一路走上西北,看似精神奕奕,实则疲惫不堪,姬冰雁那小子,瞧着倒是一副冷冰冰、谁也看不上眼的样子,却一眼瞧出了他这位多年不见的老友的状态,特地为他设宴洗尘。
如今说起这事,楚留香只觉得恍若隔世。
但其实日子根本没过去多久,纯粹只是因为在现代的生活,实在是有太多新鲜、未知的事物了,导致他经常觉得一天的日子实在是很长、很长。
楚留香瞧了秦蔻一眼。
秦蔻就坐在他对面,她手上带着一次性的塑料手套,正在咔嚓咔嚓嚼着这种叫“玛格丽特”的薄饼,她正听着他讲话,一时之间,似是连吃东西都忘记了。
只见秦蔻瞧了瞧他,又瞧了瞧手中的披萨,忽然忍不住哀嚎道:“呜!阿楚哥,这都怪你!”
楚留香:“?”
楚留香忍不住笑了:“做什么?做什么?我又做什么事情叫你不开心了?说出来听听。”
秦蔻控诉:“天爷啊!你说的,我好想现在就吃馕包肉,手里的披萨都不香了!”
楚留香:“噗嗤!”
他失笑,只觉得自己的手又开始有点痒痒的了……他瞅了一眼秦蔻高高扎起的丸子头,梳得倒不是油光水滑的,但是或许可能……还是不能上去乱揉?
他经不住想起了他的义妹宋甜儿。
老实说,或许是因为常年生活在海上的缘故,楚留香对干爽柔软的皮毛其实有一种暗戳戳的隐秘喜爱,还在船上时,他有一件非常喜欢的事情,那就是去摸摸宋甜儿的脑瓜子。
……不过不能在她把头发绾好的情况下摸,否则她就会让楚留香知道花儿为什么会这样红。
深谙义妹相处之道的楚留香就很明白这个时候是不能手痒的!
晚上回去多摸摸大橘吧!
他这样想着,颇为好笑地瞧着秦蔻,又瞧了瞧桌上的披萨,道:“那怎么办呢……我再好好来夸一夸这披萨饼,给你下饭?”
秦蔻:“得,你快吃吧。”
想了想,又提出了陈恳的就业指导建议:“阿楚哥这口才,说真的,做美食探店博主一定没问题。”
陆小凤插嘴:“美食探店博主,这是什么?”
秦蔻就说:“一种自媒体的职业啦,就是到处去试吃各种店,发在互联网上。”
楚留香奇道:“这也能赚钱?”
秦蔻耸肩:“是咯,有人关注就可以变现嘛。”
她就简单讲了讲自媒体的创收思路——大概就是前期积累粉丝,等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就可以接广告赚钱了,那种头部的大V,据说一个广告的报价好几十万呢!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陆小凤目瞪口呆,直道:“……竟还有这样的赚钱法子?在我们那里,这些整日徘徊在酒楼门口的,不过都是些闲汉帮闲而已。”
闲汉靠什么赚钱呢?不是工钱,是赏钱。若口才再好一些,能讨得纨绔少爷们的欢心,长留在人家身边,那人家吃一口喝一口,从指头缝里漏一点儿出来,那也很足够生活了。
这都不叫正经讨生活的。
陆小凤就发现了,这千年之后的异世界,好像没什么事情是“不正经”的,吃吃喝喝这等乐事,也可以拿来光明正大的赚钱,而不必被读书人抨击什么“有辱斯文”。
秦蔻说:“其实也不是,多多少少还是会有一点鄙视链的,不过现在有手有脚,只要肯干,那肯定是饿不死的。”
撇开极端情况来看,的确是这样的,送外卖、送快递、进电子厂里做活……生活当然有好有坏,但最起码,饿不死。
不像古代,靠天吃饭的农民难道不辛苦么?根本不是的,他们绝对比现代绝大多数人能吃苦多了,但一年的收成不好、一年的盘剥重了一些、一年闹蝗灾闹水灾……
勤劳也很难改变困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