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豫让(2 / 2)
赵无恤命令士兵将豫让团团为主。
豫让表示,我听说贤明的君主不埋没别人的美名,而忠臣有为美名而去死的道理。以前您宽恕我,天下没有不称颂您的贤明。今天的事情,我本当受死罪,但我还是希望能得到您的衣服刺几下,这样也就达到我报仇的医院了,那么即使是死了也没有元亨。我不敢指望您答应我的要求,我还是冒昧地说出我的心意。
赵无恤非常赞赏他的协议,就派人拿着自己的衣服给豫让。
豫让拔出保健多次挑起来刺它,说,我可以报答智伯了。
于是拔剑自刎。
豫让死的那天,赵国的志士听闻这个消息,都为他哭泣。
昔古人论事,首重道义,所谓礼也,以行道义。
豫让投智氏、为智伯刺赵襄子,此君臣之义也,待之如众,报之以众;待之如国士,报之以国士。故君臣之道,上御下,下报上,恩宠酬赐,则远近、亲怨不同,待之以常数,报之以众人,虽如此,于危急紧要之时,犹不知几人可用。
如豫让者,悠悠千载,能有几人,虽曹沫、专诸、荆轲,皆名传千古,而不能相比。沫以勇力事君,激于意气而发,于国虽利,实假敌之道义;专诸勇气慑人,不畏刀兵,然,谋光之私欲,以得厚利也;荆轲侠义无双,欲以一人之身而存一国,假献宝之名,行刺杀之实,实勇气可嘉,然,假秦王之名也。
此三人,或为国,或为主,或为天下,虽有道义之名,实多名利之争、私欲之行。
天下多名利之徒,故虽为名利,自可以为之。
太史公作《刺客列传》,列古之刺客五人,称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
此五人,古之名士也。然,天下之士,有高低之分。以勇力事人,以意气行事,此最末一等,如曹沫也;以勇奉忠,不惜死节,较之为善,如专诸、荆轲也。此三人,以敌之为不义,而立己之为义也。鲁庄之衰微,则曹沫之名弱,阖闾之强吴,则有专诸之闻达,秦王灭六国,而世人悲荆轲。
似豫让、聂政,不以异志而行不轨,不以恩赐而为不孝,依仗勇气,不吝身躯,虽未有成,不敢言弃,虽已成,而不敢忘后事。较三人也,几有君子之为,更居为上。非以敌之不义也,乃自行其道义也。
余虽称五人为义士,然刺客也,以一人之身杀另一人。古今言其道义,皆一人之道义也。无对错之辨、无家国之论、无苍生之念,以一人敌人、敌众、敌一国、敌天下。
嘉其勇、叹其志、咏其节,终不为天下所取也。
市井赞其勇、权贵念其忠、痴愚慕其节,虽不为秩序所容,当有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