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提前交卷(1 / 2)
沈忆宸思索再三,终于在草卷上写下了破题句。
“圣人述时人尚文之弊,而示以用中之极也。”
这句话翻译过来的意思,可以大概理解为孔圣人所叙述的事情,是当时人们崇尚“君子”所带来的弊端,所以应该选择中间路线来解决。
破题的“用中之极”取自《中庸》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
直译过来的大白话,就是把控住“过”与“不及”两种极端,采用适中的方法治理百姓。
沈忆宸的破题思路,通过这八股文的破题两句,就能明显看出走在了与张居正完全不同的路线上。
张居正风格务实,直指那些做官后才想起学礼乐的是伪君子。沈忆宸堪称和稀泥,表明先学礼乐再做官,与先做官再学礼乐都不对,应该折中处理更好。
站在后世的标准上看,很明显张居正的务实观点要更吸引人,也符合他成为当朝首辅后的执政观念。
那就是在其位,当谋其政,不在乎身前身后名,只求当下能执行自己的改革政策。
沈忆宸就属于那种讲大道理的,观点并没有错误,只是放在后世眼光看待内容有些虚。
但是!凡事就怕一个但是!
沈忆宸的破题思路核心,牢牢扣住了儒家最高道德标准跟行为准则,那就是中庸之道!
无论八股文你怎么写,只要在不偏题的情况下,能符合儒家的道德精神,那么这篇文章成绩就一定不会差到哪里去。
取中基本上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排名高位也在情理之中,至于能不能名列榜首,就得看其他人有没有写出惊世之作了。
有一说一,现在的沈忆宸已经完全融入科举士子人设之中了,并且对于八股文的死板落后也无比感受身受。迫不得已之下,只能玩起这些“花活”。
看到主考官出题是偏向于务实的,那么答题方向就往政治正确上面靠,各种大道理拉满。力求在一众雷同的标准答案中,显得与众不同。
如果主考官出题是偏向于大道理的,那么去虚就实,写点扎实有实际意义的内容,反正不能泯然于众人。
当然,这种玩法风险非常高,因为主考官出题风格,往往就意味着他本人的文风喜好。
你偏偏来个逆其道而行之,不是恶心主考官吗?
所以在搞这种玩法之前,必须得摸清楚主考官的性格与文风喜好。这就是为什么,沈忆宸在跟成国公隔阂如此之深的情况下,会选择来到京师赶考,并且寻求对方帮助引荐。
周叙就是个标准的士大夫文人,醉心于学究,对于做官什么的反倒不感兴趣。
否则以他永乐十六年会试第二,殿试二甲第一的成绩,现在进入内阁都不意外,怎么可能还在翰林院当个区区六品侍讲?
沈忆宸这种符合儒家标准中庸之道的文章,绝对能对得上周叙的胃口。
首题写完,除了特地挑选出一道五经题展示才华,沈忆宸在其他考题上,就没有花费如此多的精力去搞什么与众不同了。
因为乡试虽然要连考三场,但事实上每场都只考一天,分别为八月初九、八月十二、八月十五。每场结束之后,中间有着三天的休息时间。
所以这七道考题,必须在一天之内完成,并且还有一道五言八韵诗要写。如若写到黄昏还未答完,那么会发给考生三只蜡烛,烛灭后即扶出场外。
沈忆宸没有这么多的精力,把每一道考题都写到精彩绝伦,只能挑选出四书五经各一首题,来展示自己学问的最高水平,这也是古代乡试科举的标准做法。
只不过在刨除了个人思维发挥之后,沈忆宸突然发现,按照标准答案写八股文,以自己的记忆力水平写作速度实在太快了。
仅仅午后,别的士子还在准备下半场鏖战,自己就已经把七篇文章尽数写完,只剩下最后一篇五言八韵试帖诗。
相比较之前的童子试,乡试试帖诗要求要高了一些,韵脚从六韵,提升到了八韵。不过取重比例依然没变,只要不是胡写乱写,好好押中韵脚,内容什么的并不太重要。
考虑到马上就要写完,沈忆宸就连中午吃食都懒得做了,干脆趁热打铁誊抄完毕,想着提前交卷出去吃顿好的岂不美哉?
他的这种表现,在监考兵丁眼中,却暗暗摇了摇头。别的士子都张弛有度,中午懂得吃好休息一下,这样下午才有精力再战。
眼前这名考生,一直匆匆忙忙的在写,看来是学识不佳害怕交卷也写不完,只能抓紧每一分时间了。
誊抄完毕,沈忆宸吹干正卷试纸上的墨迹,免得等下叠在一起晕墨了。历史上不是没有这种倒霉蛋,心急没等墨迹完全干透就把试纸叠在一起,等到主考官阅卷的时候,才发现糊成一团。
任你写的如何妙笔生花,这种卷面整洁度也不可能取中,只能欲哭无泪了。
“军爷,交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