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路引制度(2 / 2)
“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
就是要邻居之间,要互相知道对方家世情况。
如果不知情或为之隐瞒的,而那家人又犯了事的,邻居也受牵连,甚至同罪。
明太祖规定有两类人,离家百里之外,必须有路引来证明身份,一是读书人,二是农民。
因为这两种人一般都是朝出暮回。
而工人和商人,则有明确规定,出发前要让邻居知晓,然后如果两年都没有回来,则邻居是可以报备官府,如果外出的人,犯下了什么事,这个报备是可以得以免责。如果知情不报的、或报备迟了的话,邻居就麻烦大了。
我初时想趁明代十年人口普查的漏洞,以外出经商的路引,行至云南定居,就算我们凌家走得成,邻居也可能因此被入罪,这就太无辜了!
生在明代,连邻居是什么人,都要细查清楚,否则一不小心,会被牵连,这实在太可怕了!
明太祖心细如尘,他还想到如果经商在外的人,持着路引远走他方时,谁管得着?
明太祖说:如果有人对路上的生面人觉得怀疑的,可以询问查看他的路引。
查看路引后,还有如下的规定:
今后无物引老者(引老是引已过期者),虽引未老,无物可鬵,终日支吾者,坊厢村店拿捉赴官,治以游食,重则杀身,轻则黥窜化外。设若见此不拿,为他人所获,所安(住)之处,本家邻里罪如上。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如果发现他的路引过期,可以举报;路引未过期,但是不见他持有货物,并对自己做什么支支吾吾的,坊厢村店可以将此人捉拿赴官,以游食的罪名治他的罪,重则杀身,轻则施以黥刑,即在他的脸上或身体某个部位用墨刺字。如果见到有怀疑的人不捉拿他的,他住在什么地方,那家人和邻居都同罪。<a href="<a href="http://www.166xs.cc"" target="_blank">http://www.166xs.cc"</a> target="_blank"><a href="http://www.166xs.cc</a>" target="_blank">www.166xs.cc</a></a>
明代的路引制度,比汉唐时严酷多了!
也有人没写路引就出发了的,如果被捉到了,特殊情况,还是有情可讲的,但要看遇上什么官了,还有就是官当时的心情如何。
曾有一个例子。
洪武六年,常州府巡检盘查时,捕获一个无路引的人,就将他送了去官府论罪。
官员问他干什么到处去?
这人说自己的祖母病危,他远出求医,急着出发,赶不及写路引。
官员听了说,此人情况值得同情。
就将此人无罪释放了。
曾有一个湖广的官员上奏说:当地有人行商到了湖广地区,见地广,就留恋不想离开,在当地娶妻生子,结党为非。
这名官员建议朝廷由户部出面,对这些人督促他们返回家乡。
如果我们凌家族人,自行迁居到了云南,可能也会面临上述这种被驱回原籍的处理。
明代的人民,是不能随遇而安的。
出行人有路引,才可保证行旅的安全,遇上关卡津口的盘查诘问,得以通过。
明代的路引,不是免费的,需要自己掏钱购买的。
换句话讲,如果你没钱买路引,就真的是寸步难行了。
老百姓得引不容易,而有管路引的官员因此卖引生利;这些官员还以高利出售空白的路引,就是任由购买者为自己的方便填写内容。
不过,有一种人无需路引,一路得以通行,这种人就是到京都告密的地方豪坤。
对这些告密者,拦截盘查可以,但是一问之下,如果对方说是上京告密,要立即放行,否则延误了时机,阻碍者就犯了重罪。
你说明代的路引制度,可不可怕?
朱元璋自己是从“逸夫”开始,一步一步登上帝位,他是知道三人成虎、人言可畏的道理,为了莫须有的可能性,将“逸夫”化作全民皆敌,也只有明代做得到。
明代的人民,就是生活在这种窒息的氛围下,人人自危,互相怀疑,在压抑中寻求生存的快乐。
凌家族人在黄山上得遇老道长,及时调整入滇策略,真是幸运之至了。
有什么比得上,持着一份官方公文,全族安全迁居入滇重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