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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我不给钱,那就不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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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娱之星光闪烁第四十四章 我不给钱,那就不算

六月底,《仙剑三》已经开始了宣传季。

其实早几个月时,宣传物料就已经准备起来了,成烁和胡戈两人时常要被拉出来拍摄各种宣传片。

糖人对于这次的宣传其实不太重视,一轮播出的台州电视台毕竟是个地方台,覆盖范围有限。

与其说是放映,不如说是看看观众反馈。

甚至还有采用观众反馈补拍修改剧情的想法。

宣传重心其实在湾湾那头,十二月时《仙剑三》就要在湾湾上映了。

他们那地界大,一个台能覆盖整个岛,也不用搞什么一轮二轮。

胡戈仰头灌着酒葫芦,白水竟也让他品出酒味:“飞光飞光,劝尔一杯酒。”

成烁抬了抬眼皮,瞥了一眼诗兴大发的胡戈,旋即低下头来,继续看着手里的剧本。

《怪侠一枝梅》早就没了胡戈的戏份,但是他还乐此不疲的往这边凑。

平日里不是找成烁搭戏,就是在一旁假扮导演。

有了他的帮忙,剧组本该进展顺利,但到了《决战峨眉山》篇,女主角刘施施又拖了后腿。

她可能已经学会了怎么表达暗恋的情感,但是亲情戏又得重头再来。

成烁也无能为力,对于她自创的代入式表演法,他也不能摆个席收她当闺女。

胡戈在剧组逛了两天,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一件事。刘施施不是演技上升,而是真代入了角色。

不得不感叹一下成烁执行力,前脚唐燕,后脚刘施施,招惹人的速度比兔子都快。

胡戈脑袋有点疼,他并没有甘当情感调解员的高尚情操。

只是头疼成烁作为始作俑者,竟然一点都不头疼。

有些受不了这种安静,他手按在成烁面前的剧本上,顺势一翻,露出封面。

《剑雨》。

成烁看的已不是《怪侠一枝梅》,而是更改片名之后的《剑雨》。

胡戈眼神中流露出一丝羡慕,他心心念念着想演电影,也无数次在媒体之前袒露自己的心意。公司顺从他的想法,但没成想让成烁后来居上。

他虽然接了《剑蝶》,但是其中的配置和规模完全无法与《剑雨》相媲美。

羡慕之色一闪而过,转而是为成烁庆贺起来,“你什么时候接到的剧本?”

“就前两天,我去了趟香江。”

成烁回的随意,可胡戈还想刨根问底。

“他没让我表演,就是聊了聊角色看法,最后就定下了。”

陆竹这人物撑破天了五分钟镜头,没有什么值得揣摩的必要。

按吴雨森的想法,选个人附带主题曲已是大赚,成烁演得好就按部就班,演得不好就多删减两个镜头,毕竟他就没有把这一单元寄予太多希望。

“你要演和尚啊?不剃光头么?”

“不着急,咱们不是正宣传着么,等到时候看需求决定剃不剃。”

演和尚也不一定都要剃头,漫说片中的陆竹还没出家,就算剃光头不还能化妆么?

现在又不是石器时代,没有搞那么真的必要。

再说你剃了头,难道还要为了符合角色去烫几个戒点香疤?

他说的越随意,胡戈看的越羡慕,他争取到《剑蝶》还付出了好大的努力,可不像成烁这样一脸轻松。

“说说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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