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懂了(2 / 2)
想罢,她抽起身,冲曾佳交代了一句,「跟导演说一声,我请个假要出去一趟。」
「记得好好说话。」
「知道了。」
「实在不行给他生个孩子。」
「...」
《步步惊心》片场,成烁双***叉,倚在旁边的座椅上,整个人半躺着,枕在扶手上。
午后的阳光照在脸上,他不耐烦地盖上一本书,享受着此刻的闲适。
刘施施在B组赶工,独留下林庚心鞍前马后。
「四哥,我觉得自己这个角色没什么灵魂。」
等这部戏拍到了中游,成烁和林庚心对上了戏,他的称呼也随之变成了四哥。
这称呼不错,很容易拉近关系。
书页之下,成烁那沉闷的嗯声传来,带着一丝不耐烦。
《步步惊心》的拍摄节奏十分紧凑,糖人刚尝了霸榜的甜头,不想断了推剧的速度。
《怪侠一枝梅》的热度估计能坚持到明年二月份,隔了一段冷静期,等糖人粉丝稍稍发酵,《步步惊心》上线就要提上日程。
于是成烁白天疯狂拍戏,晚上疯狂吟诗。
再这么坚持两个月,还演什么唐僧啊,估计可以直接去演空虚公子了。
听着成烁语气中的不耐,林庚心也没放在心上。
熟悉了之后,他知道这是成烁的常态。
面对这样的男人,你得不断撩拨他,他只是不愿意说话,但不表示他不想显摆。
给他戴两顶高帽,轻描澹写的拍拍马屁,还不是信手拈来?
还是男人更懂男人...呸!
林庚心扇了自己一个嘴巴,「四哥,我准备设计一个小动作,来加重观众的印象,别我拍完了大家还不知道我是谁。」
「那你是怎么想的?」
「我准备加入一个捏辫子的动作,能显得我这个角色比较细腻。」
成烁一抬头,顺手将滑落的书抄了起来。
他本来是不太想教林庚心的,只不过这小子身上除了缺点之外都是优点。
优点之一就是很会说话,喜欢捧臭脚。
「那你这个角色捏辫子的动机是什么?」
「动机?」
林庚心一愣,他确实没有想好,「因为我想让他表现的比较细腻一点。」
「外在的习惯动作要找到支撑动作变成习惯的动机,你这个捏辫子的想法可以在一场戏中使用,但是不能常用。」
成烁挺看好林庚心的,虽然他裤腰带不是很紧,但是至少有股冲劲。
「我不明白。」
成烁耐心道:「比如,我想给我的角色设计一个眯眼睛的动作,在每次遇到困难或者抉择时都会下意识的眯眼睛。因为我这个角色是个学渣,每天晚上偷偷看手机,有了散光的毛病。
光线过亮会让他眯眼,这成了熟悉动作,所以代入到困难处境,他也会用眯眼这个动作表现挣扎。」
林庚心恍然大悟,经过成烁这么一番剖析,整个脉络都在他脑海中浮现而出。
令人眼前一亮的小动作并不是超乎常理夺人眼球,而是细细品味之下有迹可循。
就像《无证之罪》李丰田倒着吸烟。
因为他这个人追求强刺激,没了过滤嘴,烟会更呛,让他更满足。
.
「四哥,你真厉害,你是我的哥,你是我唯一的哥。」
看他频频竖起大拇指似有所得,成烁手一刚往桌子上一伸,对方立马递过来一瓶水。
「你这回懂了?」
林庚心点头如捣蒜,「懂了,我觉得我这个角色眯眼睛也行。」
成烁脸瞬间塌了下来,他感觉自己是在对牛弹琴,「因为散光?」
林庚心看成烁的脸色不太好看,顿时一个马屁拍了上去:「相比于四哥你,我就是个学渣呀。」
他又搔了搔下巴,「四哥,清朝有手机么?」
「有,清朝连原子弹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