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章:鸣冤(1 / 2)
登闻鼓,也叫鸣冤鼓。
大周有明律,各州、府,县衙门外,须设有一鼓做登闻鸣冤之用。
登闻,相当于烽火传讯,一敲便可响动全城,非军国大事不可轻动。
同理,鸣冤也是一般,一般诉讼不得击鼓,也无须击鼓,直接递交讼状即刻。
当然,这只是潜在规则,暗里默契,大周明律,百姓有冤者,即可击鼓直诉。
一者暗规,一者明律,哪个做数?
多数都是前者。
所以,大周各地的登闻鸣冤许多都成了摆设。
宁州府这边也不例外,那立在宁州府衙前的登闻鼓,已经不知多少年没有敲响过了。
今日,是怎一回事?
文华盛会落幕,全城上下,普天同庆之时,竟有人敲响了宁州府的登闻鼓。
不是旁人,便是姜凰,都感到十分意外。
“这……”
姜凰望向苏问:“文华盛会方才落幕,魁首甲子还在游街,竟然有人在此时击鼓,这是巧合,还是……?”
苏问一笑,浑不在意:“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吗?”
“说的也是。”
见他这浑不在意的模样,姜凰也轻笑了起来:“先生同去否?”
苏问一笑:“既然撞上了,那就去看看,难得热闹嘛。”
……
宁州府衙距离凰天楼并不远,苏问与姜凰到来之时,府衙外已聚拢了一批人。
都是被鼓声吸引,前来围观的百姓。
“怎么回事?”
“好端端的谁击了鼓?”
“这年头,竟然还有人击鼓?”
“还挑在这个时候,怕不是蓄谋已久?”
“这是有多大的冤情,非要在这个时候击鼓鸣冤?”
“文华盛会刚刚结束,这一通鼓下来,不知道会惊动多少大人物。”
“究竟是谁人告状,状告何人,看鼓的官差呢,怎么也不拦一下?”
“怎么没拦,拦不住而已,刚刚才被人抬走呢,那击鼓的竟敢直接动手强闯。”
府衙之外,众人议论纷纷,不住踮脚向府衙内张望。
苏问与姜凰相视一眼,都是诧异。
强闯府衙,出手伤人,击鼓鸣冤?
这发展看似合理,实际却透着异常。
虽然大周明律,百姓有冤皆可击鼓之诉,但因为登闻鼓的特殊性,许多人都不愿它响动,所以官府县衙都会安排官吏看护,有人鸣冤,便行诉讼,不必击鼓。
如果按照这个程序走,那就是正常的官司诉讼,不必击鼓闹动全城。
但方才击鼓之人却没有走这个程序,而是选择强闯府衙,强行击鼓,甚至不惜打伤看护的官吏……这摆明了是要将事情闹大啊!
这个时候,这个关头,闹出这样的事端,难免让人浮想联翩。
是谁在背后推动?
有什么企图,什么目的?
什么,巧合?
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巧合?
有胆量,有能力打伤州府官吏的人,会巧合到在文华会结束的当天,来州府击鼓鸣冤吗?
这其中一定……
“升堂!”
“威~武!”
宁州府衙,大堂之中,宁州州牧亲尊上堂,望着堂下一跪一立的二人,双眉紧锁,眼含惊疑,但还是照着程序将堂木一拍,沉声喝道:“堂下何人,何为击鼓?”
“民妇秦红娘,宁州淮河府清溪县浣花村人士!”
一名身穿孝服,面容姣好,但双眼含泪,尽是痛恨的女子,双手捧起一卷状纸讼词:“状告文华会魁陈泉,李门之女李禄儿,杀害我浣花村上下一百九十五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