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五千年前的牧野部落(1 / 2)
啊!您不是神仙?”少年听到简明的自我介绍后,感觉自己头脑发蒙,走到野牛尸体跟前再次确认,这头高三米、体长超过五米的巨型猛兽,的确死得不能再死了。
“我有影子,还有鼻子有眼的,怎么会是神仙。”
简明撤去头盔,露出本来面目,这一下又震惊到了少年,双膝一软险些跪了下来。
他还是不敢相信,十多名部落的猎人凭借各种陷阱,才敢猎杀的野牛,被眼前奇怪的人用不知道什么方式,一下就给击杀了。
“再慢些血液凝固,处理起来就很麻烦了。”
在简明的一再催促下,少年杰才快步朝着山下的部落跑去,简明构造出一台无人机,远远飞在空中一路跟着他回去。
的确是部落,而且还是很简陋的那种,牧野部落的人口不过百,却是这片赤土平原上规模数一数二的大部落。
他们已经拥有文字和缝纫技术,还会使用火焰来烹饪,可惜在武器方面还落后得离谱。
先进与落后交织在一起,是一种很神奇的历史生活状态,多发生在春秋战国时期以前,人们还没形成城邦和国家文明时,总会出现这种落差感十足的景象。
少年杰很快从部落里喊过来十几名身材健壮、身高还不到简明肩膀的成年人,提着长矛和石斧朝着这里飞奔而来。
跑步速度快的出奇,少年杰气喘吁吁地跑在最前面带路,等穿过森林远远能看到野牛尸体时,他累得都要说不出话来了。
所有部落的成年人,当看到简明站在野牛身旁时,全部停下脚步不敢上前。
他们没见过穿着打扮如此怪异的人,从少年杰前言不搭后语的短暂解释中,他们压根无法想象有人能秒杀野牛。
赤土平原上有多少小型部落,被几头发疯的野牛冲撞到支离破碎。
在这里是野牛生活的乐园,人类的部落不敢与野牛群正面交锋,因此大家都显得十分消瘦。
只有当落单的时候,人们才有机会一拥而上,拼命与野牛搏杀。
几乎每次都需要付出惨痛的代价来换取牛肉,即便牛肉变质,也舍不得丢弃。
他们自己嘀咕着商量许久,派出少年杰去与简明交谈。
“明,这头野牛是你的战利品,所以你如果要赠给我们,必须去牧野部落做客,这是规矩不能改变的。”
少年杰很担心,提出这种要求,会被对方拒绝。
毕竟牧野部落里没什么好吃的东西,经过几次仓促搬家后,现在的部落里能看的只有遍地的陷阱了。
简明点点头,伸手和他握了握,“当然乐意,这东西大家快过来分割切开,放放血清洗干净。”
他从背后抽出一把长柄刻刀,轻巧的几下就切开了野牛的毛皮,在众目睽睽之下轻松地将野牛分成了几大块。
大家看他没有表现出任何敌意,要知道这样的人很少见,赤土平原上的各个部族,每当涉及食物,总会剑拔弩张。
人类的生命还没有一定数量的食物值钱,在古老的部落时代,大家为了食物可以做任何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