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审判日:三年又三年?(2 / 2)
有人惶恐不安,有人面无表情,有人幸灾乐祸……
众人百态,表现不一。
沈中远扫了一眼,继续宣判。
“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任君爽成立高空抛物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符合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以上判决,自审判之日起正式生效,立即执行!”
“如被告人对本判决不服,可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咚!”
法槌重重落下,宛如一柄千斤重锤,狠狠地砸在任君爽的心头。
“噗通”一声,任君爽瘫坐在椅子上。
脸色惨白,如丧考妣。
“三年!三年!你知道这三年我要怎么过吗?你知道吗!”
任君爽冲着张伟吼道。
“上诉!立刻帮我申请上诉!”
张伟看了她一眼,“不好意思,我们的委托代理关系,在宣判之后就已经结束了,也就是说现在我不再是你的代理人,你也不是我的当事人。你爱上诉上诉,爱干啥干啥,跟我没关系。”
说完,不等任君爽说什么,直接起身离开。
“我会去投诉你的!我一定投诉你!!!”
身后传来任君爽气急败坏的声音。
但张伟脚步不停,很快就离开了审判庭。
他担心再跟任君爽多说一句话血压都控制不住了。
“在看守所找‘律师’,真有想法。”
罗大状站起身舒展了一下筋骨,笑呵呵地摇了摇头。
姜禹也是王八办走读——鳖不住校了。
每次都能碰到如此睿智的被告人,也挺不容易的,就这些卧龙凤雏整出的骚操作,真的,说出去都没人信,写到小说里都得被人喷一句“弱智剧情”。
可偏偏就发生了。
你说上哪儿说理去?
在看守所咨询律师……还真是一个敢说,一个敢信。
不过这些个睿智的被告,倒是给姜禹枯燥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
“姓姜的!你踏马……”
见张伟离开,任君爽立马调转枪头开始骂姜禹。
“哎罗大状,我记得刑法里好像有一个捣乱法庭罪还是什么来着?”姜禹看向罗大状。
“是扰乱法庭秩序罪!”
罗大状背着手,一本正经道:“刑法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哦这样啊。”姜禹眼睛一亮,指了指任君爽,“刚才她骂我,这属于侮辱诉讼参与人吧,我是不是可以起诉她?”
罗大状点头道:“当然可以,你整理证据,我准备起诉状,明天就提起诉讼,告她!”
“如此甚好!”
姜禹抚掌而笑。
任君爽:〣(oΔo)〣
三年已经要了她老命了,现在又三年?
“哎不是,我刚才我……哎你别走啊,你听我解释,你……喂!喂!?”
看着姜禹和罗大状的身影消失在审判庭门口。
任君爽彻底绝望,瘫倒在地上嚎啕大哭。
旁边拿着判决书的书记员嘴角扯了扯,目光变得有些怪异。
姜禹和罗大状明显在吓唬她啊。
首先扰乱法庭秩序是公诉案,又不能自诉,其次在法庭上骂两句远远达不到成立犯罪的程度,甚至连治安处罚都够不上,顶多批评教育两句。
她可倒好,居然还当真了。
怪不得能做出那等令人窒息的操作,不但是个24k纯法盲,而且智商也是严重欠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