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恋人(1 / 2)
蒋健站在这幢两楼层的中式别墅前,仰头观望。
他在看一棵高达十余米的广玉兰树冠部分。
五月上旬,正值广玉兰盛开的季节,碧绿的枝丫从洁白的围墙内伸出来,炫耀般地将满树的白花绽放,让人看了不由惊叹和愣神。若是有兴趣低一下头,便会发现脚边的泥地上已经散落了不少花朵,无须清扫,等到季节变化时,它们便会腐化,隐入尘土之中。
蒋健在这里等了已经有一会儿了。
之前接到了同事发来的地址,他就立即赶了过来,甚至连一声招呼也没提前打。
不过,走到一半的时候,小范突然叫停了车。
“对不起,师父,我想起还有件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不能陪你去见证人了。”
“没事,你去吧,”他把她放在地铁站口,“记得我跟你说的话,做任何事都不要被自己的情绪所左右,这样才有机会成为一名真正的刑警。”
小范点点头,眼神里充满了感激。
随后,他便独自来到了这座别墅前。
按响门铃后,一名阿姨出来了开了门。蒋健说明身份以及要见的人,阿姨让他稍等,便又关上了门。
然后一等就是一刻钟。
就在他即将失去耐心,准备再次按响门铃的时候,门开了。
还是那名阿姨,依然表情冷淡,只是微微点了点头,就转过身去,开始在前面带路起来。
蒋健没有犹豫,迈过门槛,走进了院落。
先是一个五十平米左右的前院,一眼就能看见那棵之前在墙外就见识过的广玉兰,沿着鹅卵石小径进入一道双开木门,眼前呈现的便是典型的新中式装修风格客厅。
越过客厅,绕过典雅的山水刺绣屏风,就进入了中庭部分。
中庭有假山与水池,水面卧有睡莲,莲下的水中来回游动着数十只大小锦鲤。
穿过长长的回廊,从一条小路直插过来,眼前突然豁然开朗。
一个面积在两百米以上的后院中,绿草茵茵,花团锦簇,一个方形的游泳池里没有蓄水,只有无数未经清扫的落叶提醒来客,它已经许久不曾被使用了。
随后,蒋健注意到一棵粗壮的香樟树下放着一张藤编躺椅,上面正倚靠着一名五十岁上下的女士。她披着浅橙色的开司米格子披肩,戴着宽大的墨镜,手里端着一本书正在阅读。书的封面是英文,蒋健英文不好,不知道她读的是什么书。
“夫人,客人来了。”
“好,你去给客人来点饮料吧。”
女管家看向蒋健。
“先生,您要喝果汁还是咖啡?”
“给我一杯水就好了。”
管家点点头,就离开了。
接下来便是一段尴尬的沉默。
女人既不招呼蒋健就坐,也不看他一眼,仿佛一时间把他给彻底忘了,只是端着书,依然沉浸在自己的阅读体验之中。
蒋健很少遇到这样的情况,只好自顾自地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下,也不知道该不该开口打断对方。
等了一会儿,他刚要说话,门口再次传来了声音——那名管家用托盘端着一玻璃杯纯净水回来了。
等管家再次离开后,他忍不住了。
“瞿女士,你好,我叫蒋健,是刑警队的,这次来呢,想向你了解一些情况。”
瞿小凤这才放下书,用带着墨镜的眼睛望向他。
“我从国外回来也才几个月,不知道刑警找我何事?”
她的语速很慢,似乎在国外待久了,国语已经不那么熟练和灵光了。
“我想向你打听一个人。”
瞿小凤并不说话,似乎在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蒋健清了清嗓子。
“你认识秦好吗?”
听到这个名字,瞿小凤依然无动于衷。
因为看不见她的眼睛,蒋健完全猜不出她的心思是什么。
她看也不看地伸手拿起一旁桌上的橙汁,吸了一小口,然后又放了回去。蒋健注意到她的动作有点古怪。
“认识。”
“不止认识吧,他以前是你的男朋友。”
“是的,不过那已经很多年前的事情了。”
“二十二年前……”
“哦……原来都这么久了。”
“愿意说说当年的事情吗?”
“当年啊。”小凤转过脸去,望着前正前方,在她的视线里,是一堵五米高的围墙。
“如果你不愿意再提起他,我也不勉强,现在就走。”
“没关系,我愿意。我只是好奇,这么多年,你为什么会特意跑过来问起这个人。听声音你还很年轻吧,他在世的时候,你应该还在读中学吧。”
蒋健尴尬地笑了笑。
“是这样,我最近在调查一起以前的案件,发现秦好的死与这个案件有牵连,所以就想来问问。”
“哦?是吗?可我记得当年警察都说,秦好是自杀的。”
“是的,证据是这么显示的……”
“证据……”瞿小凤冷笑一声,“你想知道什么?”
“你和秦好是怎么认识的?”
瞿小凤叹了口气,缓缓开始述说起来。
当年,他们曾爱得难分难舍。
两个年轻人是笔友关系。
什么叫笔友?就是那个年代,大家会把自己的通讯地址发在《故事会》一类的杂志下方,然后写上一句话,类似“我是风儿你是沙,愿意交个朋友吗?”,然后就开始等待。
那时候,瞿小凤的笔名就叫广玉兰,这是她最喜欢的花朵。
因为寂寞,她也在杂志上留了地址,可等了许久,都没有一个人给她写信。
就这样过了大半年,终于有一天,她收到了一封来自同城的信件。
写信的人叫秦好,地址留的是本市警察学校,瞿小凤当时心想,这家伙真傻啊,交笔友居然用真名。
从那以后,两人就开始通信了。
差不多过了半年吧,秦好突然提出要见面,时间就定在了一个周日的下午,地点是肯德基餐厅。
1993年,本市第一家肯德基在市中心的人民路上开业了。
他们见面的那一天,餐厅里人满为患,这对于两个从未见过面的年轻人来说,约在此地见面不算明智,很容易就认错人。
到了时间点,她走进大门,开始在人群中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