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悬赏的自由(1 / 2)
一般对人的悬赏通缉是由政府或组织发布的,毕竟会牵扯到太多人权相关的事宜。没有人敢保证会不会有谁因为单纯的报复而随便对一个人发布悬赏通缉,如果贸然发布通缉令会给被通缉者造成难以挽回的危险后果。但这种境况一直持续到‘大人权运动’爆发时期。
现如今的这个世界上一共有三个超级大国:华博利亚、若莎莉康以及米索兰达。在这其中这个叫‘米索兰达’的国家军事实力更是超越五大族,在全世界都拥有非同寻常的话语权。
而在近十年前,由一项‘生育案件’所引发的‘大人权运动’在米索兰达国内爆发。以此为契机,米索兰达政府高层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法案改革。以个人名义可以合法对他人发布悬赏通缉便是在这个时期被提出的。
此后的两年间,米索兰达反复将这项法案在世界会议上提出,并最终利用自己国家强大的影响力迫使全世界超百分之七十的国家签署协议,在世界会议上通过决议。自此,迎来了一个‘个人可以对其他人发布悬赏通缉’的时代。
想知道这条法案通过的理由吗?
‘每个人都有悬赏别人的自由和权利’,这是当年米索兰达国内最响亮的口号,这个口号虽然如今听起来荒谬至极,但非常符合那个‘大人权运动’里关于自由和权利倡议的潮流。
在那个时代,为了迫使这项法案合法化通过,全世界衍生出许多支持的论点:
‘任何人都应该享有仇视他人的自由,并拥有以此向他人复仇的权利。’
‘普通人对恶人的悬赏是对公权力的辅助和监督。’
‘政府没有那么多精力来维系社会稳定,当每个人都拥有对恶人发布悬赏的权利后,可以有效的帮助政府减轻压力,包括管理社会治安的压力和财政压力。毕竟谁发布悬赏通缉,谁就为此来买单。’
‘个人拥有发布悬赏通缉令的权利,这给了普通人复仇的渠道,让普通人有仇可报。’
‘将这项权利交给人民,人民可以亲身参与到对社会的直接管理当中去。当每个人都参与到社会治安管理当中,对犯罪分子也是一个极为有效的震慑。’
‘每个人都有权利参与到社会治安的管理当中,参与的人越多,就越能发现政府难以监察到的犯罪死角。’
‘如果犯罪分子钻法律的漏洞,政府不能将人民的仇人绳之以法,那么这项权利则赋予人民复仇的武器。’
‘可以限制个人的恶意悬赏,将筛选的权利交给hunt组织。普通人发布悬赏通缉,只能选择活捉或是死活均可,如果选择猎杀处死被通缉犯,则需要当地政府提供有效的犯罪证明或是被侵害证明,这样可以大大限制这项权利。’
‘十弑君也可以被个人悬赏,十弑君如果让个人利益遭受损失,政府无法提供保障的时候,被侵犯利益的个人也有反制的渠道,以此来遏制十弑君的权利膨胀。’
这些在当时流行的论点每一条都是推动这项法案通过的重要依据。
明面上,这条法案是为了倡导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可实际上却是米索兰达为了遏制hunt组织发展和十弑君制度而创造的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