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厉鬼(1 / 2)
陈天回到房间,将卷宗甩到一旁的桌子上,自己先端起茶杯里不知是何日的茶水牛饮一杯,而后又给自己填满,如此往复三杯才将喉咙的燥热压下去。
只是哪怕隔夜的茶水再凉寒,陈天心头的那股烦躁却始终驱散不了。
放下茶杯,陈天不再做无谓的挣扎,选择正视内心烦躁的根源。
无他,只是因为老大交给自己的新案子涉及开成区。
那个陈天曾经最熟悉的地方、那个陈天无数次想要逃离的「家」。他以为早已将它忘记,但现在回想起来那城区里四处弥漫的穷酸味似乎又从身上散发了出来。
曾经的陈天无数次幻想过自己将会大富大贵的搬离开成区,但当命运的齿轮转动之时,陈天却从未想过自己竟然是以「大理寺捕快」的身份离开开成区。
有句话叫「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但这句话在陈天身上显然并不适用,或者说这只是吕四单方面的幻想。
而在陈天身上发生的更适合用「鲤鱼跃龙门」来形容。
越过了那道「龙门」他的身份也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转变。他不再是「池中之物」,而是「天上圣灵」。
更何况曾经的陈天可是一个「贼」,一跃成为大理寺捕快,身份简直就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但想要成为大理寺的捕快也并非易事,首先就是要跟那段不光彩的过往断得干干净净。
这便是陈天这么多年都没有再回过开成区的原因。
有些深夜里,陈天也想过总有一天自己还会与开成区有交集,只是每每想到这里他便心烦意乱到难以入眠。
曾经幻想的衣锦还乡似乎并不实际,现在的自己更像是背弃了家乡,背弃了过往的游子有一天不得不落魄返乡。
枯坐在座椅的陈天就这样千头万绪地想了半个时辰,回过神来只能拿起卷宗,准备让案子来强压下心头的烦闷。
失踪案的卷宗比陈天预想的还要枯燥,其中大多记录的都是县衙走访各家各户调查人口,最终通过多方验证而确定的失踪人员。
而这样枯燥的过程在卷宗中占据了一大半的篇幅,陈天连半个时辰都没坚持住便开始昏昏欲睡。
直到陈天将卷宗翻看到一大半时,几个不起眼的字眼令陈天精神一阵。
「残缺的尸体」「有凶兽啃食的痕迹」……
在这份卷宗千篇一律的记载里,这几个词瞬间捉住了陈天的眼球。
陈天坐直身子,快速回看,终于找到了这一段案情的完整记载。
「六月十二日午时,县衙快手刘志巡逻至万民巷与天府街交叉口,发现流浪野犬在垃圾中争抢食物,上前驱赶野犬后发现竟是人的尸体残肢……」
刘志发现残肢之后立马上报县衙,经过连续几日的搜索,最终在万民巷和天府街附近找到了尸体剩余的残肢。
但让县衙感到惊恐的是,不仅这些残肢有凶兽啃食的痕迹,尸体的内脏竟全部被掏空。
由于尸体的面部及一切特征均被毁坏,县衙努力了几日仍然没有线索,最后归咎于不知名的流浪汉饿死街头,最后尸体被流浪犬分食。
陈天看完后皱了皱眉,对于县衙这样潦草结案习以为常,但其中有些细节却让陈天察觉出了一丝不寻常。
而后陈天快速翻看卷宗,发现整个卷宗中此类案情只有这一例。
这让陈天感到蹊跷。
首先按照陈天对县衙过往的了解,每一任县衙的首要任务就是保住自己区县内的稳定。
尤其是开成区这样的贫民区,能保证不出一些大案凶案就足以给县衙一个「尽职尽责」的评价了。
而现实情况是,开成区这样「穷山恶水出刁民」的地方各类案件是层出不穷,每任县衙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往往都是选择「报喜不报忧」。
坑蒙拐骗这样的小案能拖就拖,凶杀命案就草草结案,或者隐瞒不报。
像刚才这类命案,街头暴尸、残忍分尸手段极其凶残,案情扑朔迷离足以被称为特大案件了。
案件虽然最后是以流浪汉被野犬分食潦草结案,但会被记录在卷宗内才是令陈天最惊奇的。
在陈天看来,哪怕是初当察班不久的新手、哪怕没有看到尸体,但在见到卷宗的第一时间都会首先想到这个案子是他杀。
但县衙这般结案说明他们并没有抓到真正的凶手。
所以陈天才会快速翻看卷宗,想要在卷宗的后半段找到类似的案子。
但结果却什么也没有。
其次陈天会产生怀疑,还有一个原因。
案情记录造假!
首先是时间:「六月十二日午时」。
陈天在开成区生活了二十几年,那里有多乱他是清楚的,尤其是夜晚。
正是这个原因,他二十多年里就没有在开成区见过有捕快敢在午时巡逻的。
哪怕是县衙的捕快,在午时的开成区街道巡逻那也相当于一个不设防的姑娘走到了狼窝。
另外就是地点:「万民巷和天府街。」
那里陈天是了解的,可以称得上是开成区的贫民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