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蒋明月纵火(2 / 2)
隋黎光一边打电话,一边朝家走。“明月猜猜?叔叔说出开头的一个字:八。”
“八千块?”
“是八万块。”火光照耀着隋黎光脸上的笑意,“今天卖得这台车已经停产了,又是豪车,买车的车主是有名的商人,没有还价就付了全款。”
“那叔叔这次,一定要好好调查对方的底细。”
“我从前做生意的时候,跟他合作过几次,对方人品靠得住,跟你二哥(隋庭郁)也认识。商人讲究信誉,他不会诈我。”
蒋明月替他开心,“叔叔有了钱,就可以跟赵倩阿姨在一起了!”
隋黎光笑笑,“叔叔有了这八万块,就可以还清一笔到期的借款了。余下的钱,还能给明月买新衣服和好看的发卡......”
...
次日天不亮,隋黎光就被砸大门的声音吵醒。
蒋明月住二楼,他住一楼。
大门被砸的“咣咣”响,似要拆家。隋黎光穿上拖鞋,不耐烦的低声吼道:“大早晨的,吵吵什么?我家还有个上学的!”
“我们是派出所的。昨晚有人举报你家孩子纵火,烧了最近一家武馆!你看看视频里这个,是不是你家孩子?”
“......”
隋黎光打开门,穿着制服的两位民警严肃的迈进屋。
不等他说话,其中一名民警打开手机,放出一段视频举到隋黎光跟前。
隋黎光目不转睛的看完以后,眼前一花,险些晕倒。
这几天他几乎没怎么睡觉,血糖偏低,不成想刚安定一天,蒋明月又惹出这档子事儿。
“是!是我家孩子!”
“态度不错。你女儿多大了?”
“九周岁,刚上三年级。”隋黎光迅速从抽屉里拿出户口本,“两位请看,这孩子年纪小,欠调教。都怪我工作太忙顾不上她!”
两位民警又问了一些问题,做好登记后,脸色缓和了一些。
他们抬眼看向听到动静走到楼梯中央的蒋明月,又对隋黎光说道:“你女儿现在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她的一切行为都应该由父母监督!这么小的孩子,都敢跑出去纵火,真不知道你这监护人是怎么当的?幸好只是烧了房子,要是闹出人命怎么办!”
“是是是!是我的错。”
“未成年人犯得错,应该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对方有权利提起诉讼,你预备怎么办?”
隋黎光想也不想就点头,“赔偿,肯定赔偿!”
“对方要十二万。”一名民警打量着隋黎光的褪色背心和脚上快磨破底的塑料拖鞋,“我们来之前,已经调查过你的家庭背景,知道你生活困难,女儿也是收养的,已经帮你调节过——对方愿意把赔偿降低到八万块。”
隋黎光一愣,一抹苦笑浮现在脸上。
“可以的,警官。我昨天卖了一台车,刚好挣了八万块,一分不差。”
“你同意的话,就跟对方去银行办手续,完事后来局里登记,这件民事纠纷就算解决了。”
隋黎光怎么敢不同意。
“我换下衣服,马上跟你们出门。”
“叔叔!我也要举报!”
蒋明月穿着拖鞋和睡衣,“蹬蹬蹬”从楼上跑下来,赤红着小眼睛道:“我举报馆主雇佣小孩打黑拳!他还把比赛当成买卖,谁给他钱,谁就是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