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赚个大明(1 / 2)
“奴家姓江,名晚月。”
江晚月不太熟练地对还有些陌生的男子说出了自己的闺名,脸上顿时有些发热。
她继续说道
“爹爹是织造局名下织造坊的染色工,娘亲是织造坊的绣娘。
我姐姐手巧,十岁那年就能和我娘亲绣的差不多了。我手笨,总是不会,还总扎着自己手指。
爹娘就不管我了,我乐的自在,就常跑去附近巷里的评弹馆学评弹,评弹馆的姐姐教了我识字、写字。
后来,爹爹知道了,上门去闹,还骂评弹馆的人都是下九流,我便不能去了。
公子说,我对官宦富贾家的闺阁女子们的心思很懂,其实都是识字以后,从话本小说里看来的,从评弹馆听来的。”
林余心中一动,想到了某种可能,颇感兴趣地问道:
“你既然看过话本小说,那你会写话本小说么?”
江晚月满脸惊愕之色,忙摆摆手说道:
“我就是偷偷写的,写的很差,只自己看,算不得数。”
“可有现成的?”林余沉思片刻,眼里猛爆发亮光,说道:“现在的话本小说,都是那些穷书生们写的,左不过是些才子配佳人,还说是佳人,编的连个影也没有了。只见了一个清俊男人,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哪里是佳人?”
江晚月脸色一红,头埋得更低了。
林余一瞧,便知道她大概是又误会了,以为编排她呢。
可事实,他只是在重复书里的话,好引出自己的观点来。
见江晚月不吭声,更没有捧哏的自觉,他只能主动问道:
“你作为销售部长,能从现有的话本小说里,看到什么商机么?”
“啊?”江晚月抬起头,眼神里满是茫然,想了一想,说道:“看《金凤钗记》的时候,我就觉得姐姐强逼妹妹嫁给姐夫,这种结局不太好,想必那些闺阁里的小姐们,也不会喜欢吧。如果改一改结局,或许书能卖的更好些?”
“对咯,你看,你也有商业头脑了嘛!”林余高兴起来,继续说道:
“这世上,本来就男子有男子的趣味,女子有女子的趣味,一本书,不能同时照顾了两类人的想法。
以前的话本多是穷书生写的,给那些穷书生们看得,所以总不能讨闺阁小姐们百分百的喜欢。
但如果是你来写书,专门找准她们的喜好来编写故事,便没有不能打动人的。
而且,故事里的正面人物都要穿咱们华夏制衣的衣服,反面人物就让他们不穿衣服,啊不是,穿杂牌或者无牌的衣服。
闺阁小姐和新妇,是咱们丝绸衣服的主要客户,但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寻常法子可无法做她们的广告,话本小说正好。”
江晚月小嘴微张,胸前起伏不定,显然是极惊讶所致。
她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不对,公子说的,她都是第一次听到。
初听起来,有些离经叛道,惊世骇俗,但细细去想,很有道理。
公子也是读书人,但怎么就跟她见过的读书人完全不一样呢。
好奇怪哦。
至于写话本小说,我真的可以么?
我连私塾都没有上过,只是在评弹馆认了字,听过一些才子佳人的故事,怎么可能写的更好呢。
她越想越没有信心了,又感觉愧对公子教诲,略略啜泣起来,说道:
“公子,奴家写不好的,要不,你还是找别人吧。”
林余看着江晚月梨花带雨的模样,颇觉心烦。
我是你老板,又不是你相好,你哭什么?
这要是在以前公司,他早劈头盖脸地骂过去了。
但此刻,他硬是深呼吸了几次,生生忍住了。
人才难得!
会读书的闺阁小姐们,他可一个都不认得。
江晚月就是他唯一的牌,哪怕手把手地教,也得教会了。
他鼓励说道:
“天下文章一大抄,没有不会写的,只有不会抄的。
你看过那么多的话本小说,难道就没有对人物结局不满意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