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血麟兔(1 / 2)
江凌墨下意识把手往后背了背:“没事,不严重。”
“伸过来。”范伦斯睨了他一眼,“握剑的手怎么能如此大意?”
江凌墨张了张嘴,犹豫片刻,听话地将手伸了过去。
只见范伦斯从小腿侧边绑带处抽出一把匕首,利落地划破了血凝兔的脖子。
顷刻间,鲜血直流。
范伦斯将血麟兔的血滴在他的手上。
江凌墨有些不解,正欲开口,忽感伤口一热。
他定睛看去,血滴下的瞬间翻涌出数道血线,不停缠绕在伤口处。
下一秒,手上的伤口竟凭空消失了!
江凌墨错愕抬头:“师父,这是”
“血凝兔的血有非常强的治愈能力,止血修复能力堪称完美。”
范伦斯勾唇笑道:“而它的皮毛也是上好的护膝材料,御寒保暖效果极好。”
江凌墨怔怔地看着他,半晌没说出话来。
范伦斯嗤笑一声,抓起手中的匕首就朝着血凝兔刺去。
“别!”
江凌墨顿时明白他想做什么,连忙拉住了他。
范伦斯眉头微挑:“怎么?”
江凌墨脸色十分难看:“能不能不扒皮?”
范伦斯无奈道:“你以为衣裳是怎么制出来的?这么好的皮毛,自然不能浪费,能卖不少钱呢!”
他自然知道是这么个理,但知道归知道,真要他眼睁睁看着范伦斯在他面前一点点扒皮,当真难以接受。
“师父,我觉得”
话音未落,范伦斯已经挥刀扎了进去。
不一会儿,一只血淋淋,没了皮的兔子就这样呈现在他眼前。
江凌墨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去,胃里不停地翻滚着。
他强忍着体内的不适,捂着嘴别开了头。
范伦斯淡淡扫了他一眼:“这就受不住了?弑魂可比这恶心反胃可怖多了。”
“受的”
“住”字还没说出口,他猛地跪倒在地,狂吐不止。
许久,他苍白着脸,靠在桌边,用力喘息着。
范伦斯见他这副半死不活的模样,无奈笑道:“打凯瑟的时候,不是挺血性吗?胆儿这么小。”
江凌墨哑着嗓子道:“这是两码事。”
范伦斯哈哈大声了几声,走到一旁清洗着手上的血渍,随后又取了扫帚清扫着房间。
江凌墨原想帮忙,但看着一地的血,脑子里全是范伦斯挥刀扒皮的场景,愣是又差点吐了出来。
范伦斯摆了摆手,示意他坐一旁歇着。
待屋子清扫干净后,江凌墨脸色才稍微好些。
“师父,魄魂兽一共有哪几种?”
范伦斯边擦拭着手里的皮毛边说:“魄魂兽分为上、中、下、特等、劣等,五个品级,品级根据它们的稀缺性和功效进行划分。”
江凌墨点头:“明白了。”
“不过,相同品级的魄魂兽也是有阶级区分的,像血麟兔虽为上等,但智商不高,属上等中最差的。”
范伦斯扫了眼他的右手,又道:
“血麟兔攻击性强,移动速度极快,但嗜血,舔舐到鲜血后,血液会暂时麻痹它们的大脑神经,使其失去辨别危险的能力,一旦咬上几乎不会松口,除非濒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