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四六章 我们合唱的(2 / 2)
看着记者们脸上疑惑的表情,程砚秋冲着于东翻了个白眼,然后笑着说道,“他说的没错,我确实录了一首流行歌曲,是一首中文歌曲,不过作曲不是我,而是jay chou。”
一听jay chou,众人恍然。
jay chou现在在美国音乐节的势头挺猛,一般的外语歌手在美国或许能够收获一批听众,但基本都是小众歌手。
像jay这种凭借华语专辑在美国流行乐坛占得一席之地的,之前还从来没有过。
有人分析过,jay的中文专辑之所以能够被大家所接受,除了专辑本身优秀之外,也跟这几年的中国文化热有关系。
现在在美国,对中国文化感兴趣,学习中文的美国人要比几年前多很多,从一开始的中国科幻热,到前两年的中国古典诗歌热,再到现在的中国流行歌曲热,环境是一步一步变化的。
如果jay是十年前出现,那么他的歌在美国想要获得现在的成绩,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而所有人都知道,jay是程砚秋挖掘的。
网上关于周杰仑被挖掘的故事有很多版本,其中有一个流传最广的版本。
在这个版本里面,程砚秋跟于东在宝岛参加活动,期间去了一件餐厅吃饭。在这个餐厅里面,有一架钢琴,老板还请了钢琴师在吃饭的时候为客人们演奏钢琴曲。
当天,驻店的钢琴师因为生病没有来,老板正焦急的时候,店里面负责外送盒饭的小伙子自告奋勇,表示可以顶替钢琴师的班,班饭店谈一中午。
老板将信将疑地看着小伙子,想到小伙子平时沉默寡言,不是个爱说大话的人,就点头同意了。
其实老板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让小伙子上去试一试,一旦发现有不对劲的地方,就把小伙子请下来。
如果小伙子弹的曲子凑合能听,那就让小伙子应付一中午,下午再去找别的钢琴师来。
老板想着,小伙子就算真会弹琴,估计也是个爱好者,水平很一般。
但是让老板没想到的是,小伙子一坐到钢琴前,整个人的气势就变了,变得非常自信。
紧接着,小伙子十分顺利地谈完了一首李斯特《爱之梦》第三首。
老板虽然不太懂音乐,也知道小伙子水平可以,便放下心来将钢琴交给小伙子了。
而就在小伙子弹奏《爱之梦》第三首的时候,程砚秋一直在关注着他。
《爱之梦》第三首是一首很热门的曲子,在很多餐厅都能听到,这首曲子的演奏难度并不太高,想要完成并非难事。
不过同样一首曲子,不同人完成却很不一样。
程砚秋在听到小伙子的演奏时十分惊讶,这个小伙子的钢琴水平非常之高,根本不可能是普通的驻店钢琴师。
因为听到了小伙子的才华,所以程砚秋对小伙子产生了好奇之心,吃过饭之后就拉着于东去找小伙子,但是老板却告诉他们,刚才弹琴的小伙子只是他们店的送餐员,今天只是临时顶替钢琴师上台的,这会儿因为外送比较紧张,又去外送了。
听到老板的话,程砚秋十分惊讶,她不明白为什么一个钢琴弹的这么好的年轻人,要在一间餐厅里面做送餐员。
当然了,小伙子“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夫妻俩从老板的手里获得了小伙子的联系方式,然后在当天晚上联系了他。
第二天,程砚秋跟于东约小伙子见了一面,他们发现,这个小伙子不仅仅钢琴弹的非常好,而且还会写流行歌曲。
夫妻俩大手一挥,就将小伙子签到了自己的公司,挖掘他的音乐天赋,而这个小伙子,就叫周杰仑。
这个故事当然是假的,程砚秋是跟着于东去阿尔法的时候见到周杰仑的,根本不是在什么餐厅。
不过这个故事也不全是假的,程砚秋确实是听了周杰仑弹钢琴之后对他生了爱才之心,而周杰仑之前确实也在餐厅谈过钢琴,还当过送餐员。
故事里面的所有元素都是真的,只不过这些元素拼凑在一起就是个假故事。
这个故事是某个娱乐报纸的记者在听了一下小道消息之后凭着自己的臆测,杜撰出来的,只不过深空公司以及几个当事人都没有出来否认过这件事情的真实性,渐渐的这个版本就流传起来了。
而这个版本之所以能够流传起来,也是因为观众们确实很爱看这种故事。
不管怎么样,人们都知道程砚秋是周杰仑的伯乐,对他有知遇之恩。
既然如此,周杰仑给自己的伯乐写一首歌,也是情理之中了。
因为程砚秋的身份特殊,所以记者们对她的那首歌都非常感兴趣,纷纷问起了跟这首歌有关的问题。
“请问是什么类型的歌曲。”
“什么时候跟听众们见面。”
“还有没有其他歌曲。”
“会有会有英文版。”
程砚秋非常耐心,一一解答记者们的问题,到了最后,程砚秋忽然狡黠一笑,说道,“其实,这首歌,是我跟YU合唱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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