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大菠萝果然还是恶魔啊(1 / 2)
在地狱中生活了多长的时间呢?
随手将手中的尸体丢在一边,原初之黑如此自问,但是,时间太长,连他自己都遗忘了。
“大人,接下来有什么安排吗?”一个恶魔小弟问道。
这是个身披毛领披风,有着一张长长的脸,大大的长鼻子,一对尖尖的耳朵,搭配上脸上还有着闪电状花纹,怎么看都比原初之黑更像恶魔。
看看原初之黑,身着黑色外套,那额头上,黑色飘逸的秀丽黑发中是醒目的一缕红发,脖子上系着白色的绅士纱巾,内里是件白色衬衫,下半身是长裤加上长靴,英俊的脸庞,搭配上那副冷冰冰的态度,怎么看都是一个高冷贵公子。
如果不是知道他恶魔的身份,怎么也想不到,时刻以绅士礼仪表现温文尔雅的存在,会是地狱中最强原初七恶魔中的一柱。
而原初之黑看也没看小弟一眼,望着前方的召唤魔法阵,露出了难得的笑容:“接下来,当然是前往物质世界了!”
“我啊,等待这一刻的到来,可是等了好久啊!”
那个长耳恶魔低头倾听着,没有回话。
“地狱呆了那么久,相比你们也厌烦了吧!那么,就跟随我前去,向我们的召唤者,献上敌人的心脏吧!”
“是!”
在原初之黑身后,另一个戴着三眼面具的恶魔紧跟着原初之黑的步伐,踏上了前往物质世界的路。
另一边,拉赞一不小心被光束击中额头,挂掉了,但是,这只是假象。
拉赞尽其所能隐藏气息,销声匿迹。
死过一次还活着算他运气好,若不是他已经将省吾的技能据为己有,而事后“生存者”助拉赞起死回生。
而看着眼前的恶魔,在脑子还来不及处理眼前的超现实事态,本能已厘清状况,对他的身体下令。
那绝对不是凡人能够匹敌的对手。
而自己刚才盟友弗肯也已经在束手无策的情况下遭到杀害,现在,别说给艾德马利斯王当肉盾了,就连跟那只魔物对峙都办不到……
虽然拉赞很想出面救王,但他知道在那个节骨眼出手只会白白丧命,就忍住了。
倾尽全力的隐藏着自己,直到宛如魔王降世的面具魔人离去前,他一直隐匿声息,在那装死到底。况且,现在不能使用魔法,又不清楚谜样攻击如何运作,在拉赞看来,如今连逃跑都难。
闪光一动,几千名士兵便在那瞬间死去。在这个时候轻举妄动肯定会沦为靶子,再次遭人击杀。他不会因这点攻击死掉,但勾起那只魔物的兴致绝非上策。
拉赞想尽可能提升活命机率,决定先观察情况。
接着他目睹某种景象,心有所感——感到恐惧。
眼下还有近万名骑士存活,却在眨眼间丧命。他活这么久还没见过这等阵仗。
英雄也好,“异界访客”也罢,对方的实力远在他们之上。那身怀好几项独有技也无法战胜那种怪物,绝对是如假包换的灾祸级魔物。
拉赞本以为自己已经媲美魔王,直到现在,他才发现他太自以为是。
那只怪物是哪来的?我没听说啊……魔物王国的主人不是史莱姆吗?
之所以没丧失斗志,全因他忠心耿耿,一心只想救助国王。
不过,拉赞的心愿再也没机会实现。
因为他已经燃起求生意志。
假如拉赞置生死于度外,朝魔物发动自杀攻击,不小心走运也许能打倒他。
即便杀不了他,也能把王救走才是。
可是拉赞过于谨慎。
——才会让人趁机出招。
大型的狼魔物应召唤现身,小心翼翼地叼着刚从人变成史莱姆的魔物。
用分岔的尾巴捆住艾德马利斯王和雷西姆大主教,将他们放到背上,以疾风之速扬长而去。
初始看着这一幕,心中腹诽着:“主角光环真是厉害啊!”
而,现场只剩三个高阶恶魔。
看脸戴面具的可怕魔人变成史莱姆,拉赞除了惊愕还多了份释然。
而面对这些即将出现的恶魔,这些恶魔,不——那名恶魔已经被人召唤出来了。
对他来说,拉赞只是猎物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