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和谐社会(2 / 2)
毕竟黑社会和黑社会也是不一样的,像那些专门的犯罪团伙,干一票就跑,无所顾忌。
但社团不行,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谁也不希望摊上命案。
各大社团大部分日常经营活动,其实和普通公司开门做生意没什么两样,有员工等级制度,有管理制度,包括各种行为规定,奖惩制度。
社团大部分日常业务根本不涉及到重罪,有一部分事务涉及轻刑事罪或者违法行为,也确实有参与重刑事罪,但比例相对比较低。
严格的说,那些胆大包天,杀人放火的犯罪团伙,根本称不上黑社会。
像常见的和社团有关的色情行业,赌博,高利贷等等,这这生意俗称捞偏门。
特点是道德上伤风败俗,不太光彩,但不是伤天害理的,法律上为尊重人权,强制的约束很松散。
而且这些违法犯罪所侵害的法益很小,隐蔽性强,灵活性高,行政管理非常困难,成本很高,用纳税人的钱去进行管理得不偿失。
越是文明的法制国家的政府,越是自我约束,自我限权,不能任意扩权去管理一些在立法层面未经授权的管理范畴。
在政府不能约束,而又实际上需要有秩序维护者存在的时候,社团组织就充当了这一角色。
他们用帮派组织,制定和维护行规,维持着这些行业的日常运营,并从中获利。
因此在各大社团的地盘上如果有盗窃,抢劫等闹事行为,或者强制拉客等踩过线行为,这些社团大佬的反应往往比警方还要迅速,处理还要坚决。
这是面子问题,也是职责所在。
这些”灰色行业“,不管国家法律是否禁止,打击是否严厉,其实都是客观存在。
既然是客观存在,也都有行业管理和秩序维护的需求,政府不来,自然有人来。
需要多人协同,且按照一定规范管理的时候,自然就形成了组织。
如果这个组织又上不了台面做地上社会,那可不就成了“地下社会”,也就是黑社会了吗?
黑社会在这些灰色领域客观起到了维持秩序,行业管理的作用。
这也是很多老牌社团的历史比港岛警队还要长得多的原因。
在港岛,每一个成熟的高级警务人员都知道利用各大社团行使他们的职能,发挥他们的作用。
同时也要监管和约束各大社团,让他们在边缘行走中不要卷入一些击穿当局容忍底线的严重犯罪。
时不时的敲打一下,就是要让他们老实点,别玩过界。
换句话说,警察与黑社会,不一定是对立关系,不一定是打击与反打击的关系。
警民共建和谐社会,其中的民,也包括黑社会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