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名利(2 / 2)
同时黄飞也付出了费用的,这个才是最关键的。
黄飞就这样慢慢的录歌,其中大部分都是请歌唱大赛的演唱者进行录制的。
只是唱《约定》的两个大学夫妻冯蕙、陆求声主动放弃了这一次的演唱录制。
才女王丽仙也不会参加录制《分手快乐》这首歌。
任是黄飞什么劝解他们都坚持己见,最终黄飞只能动过学校慢慢找人,最不济就找明星来。
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明星还会约歌。
随着黄飞名气的扩大,他的条件就赤裸裸的公开了。
只要是明星想联系黄飞约歌的,那么就必须得接受那些苛刻的条件。
就这样有实力的明星嫌弃这一份条件,想红的人大把的是,可这些人都是一些皮包公司的人想要趁机捞一点好处而已。
黄飞可是有四大唱片公司的金牌经纪人的名片的。
稍微一打听就清楚了。
就这样高不成低不就的卡住了。
他也不急,脑中作品千千万万,慢慢的培养自己的音乐网站就是了。
他还不信唱片公司能够垄断所有的销售渠道不成。
这么自信就是因为这个世界的技术已经能够支持网络支付了。有一些网购也已经开始有了苗头,就是线下邮寄渠道不够完善,邮费也高。
网络上的渠道就是一个新的销售渠道。
到时候那些大唱片公司垄断的销售渠道就会被打破,直接进入到数字唱片时代。
当然这些只是一个苗头,很少有大公司会注意到网络的兴起对于他们的冲击会如何。
就是注意到了也绝对想不到有可能会直接取代传统唱片。
这个时候作曲和作词人的地位还是相当低下的。
只有混出了名声的才会有话语权。
一个没有名气的作曲人做出一首歌也就买个三千而已。还是全版权买断。
就是有了名气的作曲人也只有很少的歌曲分成。
歌曲产生的利益大头是唱片公司拿走。
明星赚取名气,而幕后的作曲作词人就只是个工具人一般。
所以新手作曲人基本都会找个大公司加入,成为他们的作曲工具。
而娱乐圈对于新人的合同大家都清楚,堪称吸血合同典范。
无论是明星还是幕后的人都好,都是大公司的赚钱的工具。
明星还好一点,只要有作品,商演就能够获得金钱。有了名气之后就有了跟公司提条件的权力。
可是作曲人作词人们可就惨了。
他们不像明星一样站在前台。聚光灯从来不在他们身上。
你就想想看自己听一首歌什么时候关心作曲作词人。
即使地球那么发达的世界,网络传播速度快,信息也相对集全,可会有几个人会因为一首歌就去搜索作曲人或者作词人?
这个世界也有一些作曲作词人单独出来开创公司,可惜四大唱片公司集体垄断销售渠道,到最后他们基本都失败了。
这么强势的唱片公司,黄飞相对弱势一方,他们肯定无法接受黄飞的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