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我想要媳妇啊!(1 / 2)
林兴风来到这鬼地方快四年了。他曾问过楚易天,这到底是什么地方,你们修为这么高的咋也不出去。楚易天解释说这里是封印之地,封印没有破除,里面的人也好兽也罢都是出不去的,不过外面的人运气好是能够进来的。
林兴风觉得他说话总是爱藏着掖着,还有点酸,真不够直爽,还不如跟几只妖兽呆着。
楚易天传给他的东西叫星辰诀,说是很厉害,不过是残卷,交给他的学会了便能掌握那奇怪的重力。他曾很有哲学思辨色彩的问过林兴风,你觉得星辰是什么样的。作为一个现代人,林兴风想都没想就回答到很大很圆,有些能发光,这答案换来人家鄙夷的眼神。问他觉得是什么,楚易天吐出两字,厚重。
不是同类人!林兴风深深觉得自己与楚易天有着巨大的鸿沟,一个能上天入地的修行大佬,居然跟自己谈论起哲学问题,妈蛋。
没事了钓钓鱼,找三位妖兽打打牙祭,自从林兴风知道了自己身处封印之地,他就彻底断绝了希望,不再渴求被高人救走。遇事不钻牛角尖,人才能活得舒坦。现在想来那些尸骨,多半很有可能是老死在这陌生的土壤上吧。
生活唯一的乐趣就是楚易天说的找乐子,以前觉着对自己残忍了些,现在林兴风倒是很期待,与妖兽厮杀起来才不会太过无聊。
四阶的虚灵豹,蝎尾蜥,黑牙蟒都吃过,连五阶的火云猪也挑战过,可惜不敌,被那畜生长长的獠牙顶穿了大腿,虽然楚易天救了自己,却阴阳怪气的说着也就能欺负下四阶罢了。
树叶逐渐黄红,秋天看着走近。这几日林兴风又有些烦恼,算算时日,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也快四年了,那也就是快十二岁了,按照圣荒域的习俗,十二岁就可以成亲,可以亲近女色了。候小胖那家伙都能正大光明的去招红馆,而他林兴风却要在这鬼地方孤独终老,大舅开的招红馆,偏偏自己没有体验到,哎,可惜。
秋虫低鸣,林兴风望着天上的圆月发着呆,这会儿家乡的桂花灿烂,清香随风飘摇,沿河漫步嗅着花香,蹲在湿地公园钓鱼,啧,那滋味肯定美妙。可惜啊可惜,想到这些林兴风又灌了几口酒。
石亭里,三人望着独自饮酒的林兴风有些不解,这几年的观察与相处,他们发现这小子挺乐观的,怎么这两天却突然变了个样。
林兴风突然坐了起来,睁着微醺的醉眼瞟了一眼枝头的乌鸦,林兴风长叹一声:“哎,扁毛畜生啊,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啊。”
枝头的乌鸦啄了啄毛,安静的扫视着下方的林兴风。
林兴风眯着眼睛看着圆月胡乱说着,却并未发现一道白色虚影不知何时背靠着他安静的坐着。
“我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这世界与我而言真是大梦一场。”
牛头有些疑惑地望着鹿头人,鹿头解释到,估计他不是这几个大世界的,有可能是来自不知名的小世界吧。
“我以前的世界,我以前生活的地方,有着5多年的文明与历史,没有修行功法,都是些普通人。活得久的,能到89岁,运气不好的,45岁就去世了。可如今这地方,还真是高寿啊。”林兴风胡乱说着又灌了一口酒。
“世人皆说神仙好,可真来到这片世界却遇上这诡异怪事,轮回是不是出了问题,既然我明明死了就应该重新投胎,怎么会重生在一个七岁的孩子身上。”
石亭里三人惊地站了起来,互相审视着对方,看看到底有没有听差。枝头的乌鸦紧紧盯着白色虚影,见楚易天点了点头,它便又闭上了眼睛安静的听着,只是所站立的树木突然枯萎,周身地一切生命皆如烈火焚烧一般化为黑褐色,可见内心并不平静。
“虽然说既来之则安之,可我获得了这副身躯,怎么霉运还是接连不断,上一世惨死,这一世怎么还这么倒霉,让我来到这么个鬼地方。可恨呐!都怪我修行无望,又不甘心当一个普通人,不然我如今怎么会在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