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小女孩(1 / 2)
从银行走出来的李想告别了约翰,自己独自一人走在大街上,根据他和那只大虫子交易的男人,自己只需要等到晚上在广场上行走就可以来到俱乐部的大门。
而他现在则需要先完成那只叫做戴新德的虫子让他做的事情。
“事情很简单,你现在工作的医院附近有一片贫民窟,你走到贫民窟里面,先走到头,然后向左转接着走,注意往右边看,当你看到右边有一家人在门前的晾衣架上挂着一件红色的连衣裙后,就去那个房子门前,不要按门铃而是敲门,敲三下,两下短的一下长的,之后开门的会是一个小女孩。你要做的就是在今天六点之前保护小女孩的安全,不要让她看到那些不该看的东西。如果你完成了,那么我就免去你一个月的维护费。”戴新德如是对李想说道。
于是李想准备去那个贫民窟看看,顺便完成这个看起来很简单的任务。
“贫民窟,贫民窟,看起来应该很混乱,我是不是应该先去弄一件防身的武器?”李想这样想着,走到了一家便利店前。
几分钟后,他拿着一个巨大的布偶走了出来:“可能那个小女孩更喜欢布偶吧。”
随后,他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拎着这个有他半个身子大的布偶走到了那个贫民窟,而看到他的家伙都不由自主地退避三舍。
没有人会愿意惹怒一个年轻的父亲,何况他还带着给小女孩的礼物。并且其中还有人一直从暗处盯着李想,生怕有人对李想进行抢劫。
于是李想很顺利地来到了这个贫民窟的尽头,然后向左转继续走,很快他看到了戴新德所说的那个红色裙子,于是他提了提手上的布偶,走到那户人家门前,敲了敲门。
两声短,一声长。
然后门打开,一个大致年龄在六七岁的小女孩打开了门,怯生生地问道:“叔叔,你是找爸爸妈妈的吗?”
“嗯,根据我的记忆,我和你的爸爸妈妈应该没有亲戚关系,不过我受人之托过来保护你,顺便还给你带来了这个。”李想说完,举了举手中的布偶。
虽然这个布偶做工拙劣并且材质非常诡异,但缝制它的女工手艺不错,因此可以看出小女孩非常喜欢这个布偶,眼珠子一直盯着这个布偶看。
“嗯,如果可以的话,我能不能上你家坐一会,毕竟我这样拿着这个布偶很累的。”李想说道。
“好的叔叔。”小女孩说着让出了让李想进去的空间。
“很好,真听话,不过要叫我哥哥。”李想说着就拎着布偶走了进去,并关上了门。
当然,他不知道的是,当他走到这个门前并开始敲门的时候,那些躲在暗处的好心人们都开始惊慌起来——贫民窟守则第三条,千万不要进入挂着红色衣服的房子里,除非你不是人。
当然,作为新特市的外来人员,李想是肯定不知晓这个守则的。
而进去的李想第一件事就是打量这个房子和这个小女孩——怎么说呢,这个房子看起来至少是他年龄的两倍大,但里面还算是干净,家具虽然少但能维持正常人的生活,最起码有床有椅子;而这个小姑娘也看起来非常讨喜,虽然身上穿的明显是大人衣服改成的裙子,但洗的干干净净的,而小姑娘脸上也没有那种不正常的颜色,甚至连一点灰都没有。
看起来这一家人虽然穷,但他们却还算讲究,不过戴新德为什么要我保护一个小女孩?李想陷入了思考,然后突然闻到一股怪味。
什么东西烧焦?李想不由自主地皱起了眉头。
“叔叔请喝咖啡。”小女孩说道。
李想这个时候才惊醒过来,然后看到小女孩在自己面前伸直双手拿着一个杯子,很明显是要让李想喝这个杯子里的东西。
“好的谢谢。”李想接过小女孩的杯子,然后发觉出不对,“我不是告诉你了吗,叫我哥哥不要叫我叔叔。”
“可是妈妈说有胡子的都要叫叔叔,没有胡子的叫哥哥。”小女孩说道,“叔叔你有胡子。”
听到这句话李想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的确他最近一直时间刮胡子,因此起来一层络腮胡。
“这是哥哥自己留的。”李想说道,“不能算是叔叔的标志。”
“不,你就是叔叔。”
看到小女孩如此坚持,李想也不再坚持,而是问了另一个问题:“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小柯。”小女孩说道。
“小柯吗……”李想重复了一下小女孩的名字,然后又问了小女孩一个问题,“你爸爸妈妈没教过你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吗?”
的确,当李想进门后才发现这个屋子里面只有小女孩一个人,她的父母应该都出去工作了。
但如果是他小时候,一个陌生男子来到自己家门前的话,是不会让他进门,或者说干脆不会给他开门——毕竟小孩无法辨别陌生人的危险性,家长也会这样教育他。
就和那一首小兔子的童谣一样。
“妈妈说,如果有陌生的叔叔过来敲门,就让他们先进来坐下,在给他们泡一杯咖啡。”小女孩说道,“对了叔叔,喝咖啡。”
“……”李想看着自己手中这有点像是泥水混合物的东西,然后再看了看这个小女孩期待的眼睛,想了想自己还是不要做这么刺激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