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一条鞭法、火耗归公(1 / 2)
对于老朱的表态,小朱也表示在意料之中。
现在的军户又不是明朝中后期,总体上肯定是可行的。
不过此时小朱想到了那位被吹上天的明朝少保的“改革”,提醒老朱道:“祖父,现行的军户制度孙儿还有一个担心,怕后世有居心叵测之人鼓动俺们后人承认私兵的地位,此事不得不防,这次俺外舅祖父回来,俺想和他谈谈,他的那些义子不能有了,他和俺们家关系近,得先带个头。”
小朱从来不觉得那位少保被杀是冤枉的,不说那场不明不白,野猪皮和士大夫编了1多年还是漏洞百出、严重违背军事常识的土木堡。
单单是“总兵官军伴6人,坐营都督及五军、三千、神机营伯3人,达官侯伯2人,都督1人,都指挥4人,坐营都指挥8人,其余把总、管队、指挥、千百户、镇抚俱1人。”这一条政策。
不管那位少保清不清廉,小朱以后肯定会把他直接砍了,永绝后患。
老朱想了想说道:“这个必须规定下去,私兵得改,虽说俺们现在不承认私兵,但是武勋都豢养私兵。你说的有道理,一旦后世承认了私兵的合法性,那么大明危矣。这样,过几天你去趟天德和保儿那里,和他们说明白了,让他们带个头,对了还有你舅家也要带头。他们三家和俺们家关系近,一定要把头起好了。俺也听保儿说了,你说以后至少一个女主人得从保儿家里出,你说得很好,俺满意。”
小朱见话题引了过来,直接开头说道:“祖父,私兵问题需要从源头上解决。”
老朱:“你直接说出想法吧。”
“祖父孙儿建议废除奴籍,并且改革大明律,强调主仆人身平等。农业雇工、佃农、店铺伙计与地主、雇主共坐共食,彼此平等相称,不为使唤服役,素无主仆名分。在刑律上具以凡人科断并且从此以后地主、雇主不得随意打罚。当然可保留贱籍,像蒲氏这样的仍为贱籍。”
“允熥,你上次和俺说起唐太宗废除奴籍就有这个打算了吧。”
“祖父明鉴,奴籍的存在会让地方士绅以合法的名义蓄养奴仆,长此以往祖父觉得这些士绅会不会成为实际意义上的门阀世家?北宋末年到蒙元之时,地方多聚私兵固守一地,他们今日可忠诚赵宋,明日可效忠金人,后日又可转投蒙元。孙儿认为必须断了他们的根,祖父可别忘记刚刚发生的孔府案,虽说也多有孙儿的算计,但是孔家把曲阜变成了自己的国中国却是不争的事实。”
老朱问道:“你的意思就是废除奴籍,他们和仆人的关系改为雇佣?”
“祖父,孙儿说了地方士绅的根基在于鼓动百姓,若是我们给了他们手中的奴仆如此好处,您觉得这是不是釜底抽薪。”
老朱笑道:“哈哈,不错,那些个奴仆还不起来造了他们的反,哈哈,这个主意好,够损。不过奴籍和贱籍的划定,俺得和你爹仔细商议。”
“孙儿明白,孙儿还有最后一条设想。一条鞭法、火耗归公。”
小朱等了片刻,见老朱没有开口,直接解释了起来:
“首先一条鞭法的目的是为了简化税制,方便征收税款;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增加财政收入。具体内容就是: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宝钞,按亩折算缴纳。”
朱标开口问道:“所以你之前大量从属国购粮是为了提供暂时稳定的宝钞兑换,稳定宝钞价格。再通过征收宝钞为赋税,更是提高了宝钞的地位。但是俺的担心是地方上的农民获得不了这么多宝钞,你收税只收宝钞而不是之前的粮食、布匹等等可能会加重百姓负担,造成钞贵谷(布贱。”
“爹爹,所以孩儿要在郭桓案后提出此法。趁着郭桓案我们必定在地方上处理一大批官绅,那么我们趁机建立粮食局、物资局。以统一的价格向民间收购谷物、布匹等。然后再以统一价格销售。特别是这个粮食局,俺的想法不是要粮食局赚钱,而是要稳定宝钞、稳定粮价。谷贱伤农,谷贵伤民。孩儿想要的是取得粮食的定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