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枯树(1 / 2)
《毒舌先生,你马甲掉了[西幻]》
第12章佩蒂莫里
从绯·埃德温离开公会时,就被人盯上了。
于是,一号决定和易浩分开行动,用意识控制易浩前往肯里枢中心,再乘车前往魔法学校,同行的有绯·埃德温。
确定易浩到达肯里枢中心后,他才拉起黑色斗篷的帽子,前往西格奇奇魔法学校寻找能量。
开学季还未到来,对他反而是有利。
瞬移时,一号穿过层层白光,却不像之前那样顺利。
空间被拉长延伸,他似乎被卡住,眼前白团中出现一扇木门,门上斑驳缠满枯萎的枝条。
第一次碰到这么有趣的情景。
一号走近,那道门就自主地打开,若隐若现的暖黄色烛光从门里透出来。
他跨进门内,背后那道门顿时被古老发黄的木制墙壁一点点覆盖遮掩起来。
里面是两层式,一楼是生活起居,一层不染,有厨房、餐厅、客厅和卧房。
整个屋内全部是由木头材质制作而成。
一步步阶梯旋转而上,两边是高高的书架,摆满了暗旧红色和棕色两种牛皮书。
整个二楼,非常奇特,有一棵枯萎的树。
它的根铺散在木板上,再由下往上爬满了每面墙,像是碰到什么东西似的不敢再往上。
一号抬头盯着天花板看,那里黑漆漆一片,深不见底。
暖黄色的淡光下,死寂的空气中飘着一些金色尘埃颗粒。
紫眸中蕴含着对危险来临时触发的杀气,若不是左手生命树还鲜活地活着,一号差点以为眼前这棵无生无息、毫无生命力的枯树是他从未来异能世界带过来的生命树。
他踩在树根上,嘎吱嘎吱地响,走到最里面,树干缠绕着一张弧形皂荚木书桌和椅子,从根缝里依稀还能看到桌沿下雕刻着图纹。
中间一个圆圈与周围六个圆交叉,形成一个个尖椭圆光轮,象征着生命之花。
“佩蒂莫里!”
明明没有风,却感觉一股风捎着低喃的声音传了过来。
佩蒂莫里?怎么会在这个世界听到这个词,在未来世界,佩蒂莫里是生命之源,代表着出生与复活。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生命树就是佩蒂莫里。
对于这棵莫明出现的枯树,一号在脑海中与生命树交流:它和你很像。
生命树:它同样不属于这个异大陆。
它不是唯一一棵生命树,也不会是最后一棵。
一号:只能当柴火了,还拦我们的路。
是什么造成这棵非凡的树,在时光中湮灭。
“佩蒂莫里!”呼唤的声音再次响起。
生命树:只要还有一个人类依靠它,它就死不了,即使已经沉寂千年。
“烧了吧。”一号手中轻轻地打了个响指,一簇火苗显现。
生命之花,光轮里泛着一缕极为淡的金丝在游走。
“这是?”
生命树:是信仰。
“信仰一棵枯树?”一号熄灭火苗,“千年没有回应,竟然还存在,确实让人佩服。”
他转身想离开,却听到那老弱声调透着沧桑凄惨。
那声佩蒂莫里像是轻烟,无法依靠,多么地无奈。
生命树:它可以被吸收掉。
一号:?
生命树:独立空间还能存在,表示它未完全毁灭。只要我吸收它,才能标记此空间。
将来升级,也会更加安全。
一号:你竟然会这么小心翼翼,可见我们的处境也不大乐观。
生命树:.......
一号继续:这棵承载多少寄托与信仰,最终仍然不过枯枝败叶,是它获取能量的姿势不对?
而且,一旦生命树标记它,将来若是这棵枯树靠着生命树死灰复燃,那才是最大的危险。
生命树:我还只是幼苗。
它升级成长到一定阶段,一号的身体撑不住。
一号:再安全,这空间也是囚牢,你看看这棵树,再看看你想去哪就哪。
他的异能空间,因为属于未来世界,生命树是可以在他的空间里升级。可落到空间里,就会成为一号的附属或者一号成为生命树的养料。
异能空间本来就与他的脑域连接着,若是将来把生命树强行从空间里移到恒心,一号的空间就必会毁掉,然后脑死亡是他的最好结局。
生命树:.......
作为生命树的寄宿者,一号没觉得自己可怜,开玩笑,只有强者才能做到这点。
枯萎的树木,这里的一切都让人无法安心,实在是太过巧合。羁绊和自由,毫无疑问要选择后者。
“还
是烧了吧?”一号的眼中露出兴致。
火燃上干燥的树干,这团小小的火苗像是有自主意识,只沿着树根扩散,其它地方都没烧到。
“佩蒂莫里!”带着最后的希望和期盼,那声音像是用余下的生命填充,横冲而至。
在火光中,灰色苍白无力的枯树,颤抖着挣扎了一下。根与根交叉编织,向虚无缥缈的黑暗之处延长,直到触碰到不可抗力的力量,阻止它们前行,一根根枯条在深深的黑洞中抖动试探。
极为诡异。
一号望着面前这条由树根组成的树洞,金色尘埃飘浮而进,就像是在邀请他走进去。
他甚至能感觉到风扬起的黄沙迎面吹来。
*
盛旷野。
火辣辣的太阳从地平线升起,照亮着辽阔的原野,夜间的野兽回洞隐藏,日间的动物出穴觅食,浓浓的血腥味被风吹散飘远。
盛旷野原本属于三大陆,它本身在三大陆外围,从红大陆北面起,中间与威斯德大陆西北衔接,再到阿尔瑞亚大陆西面止。
人类开发的地方不过三分之一,却可以容纳几千万人口,足以说明它广袤无垠,是不可忽视的存在。
目前人类居住地分成五个区域,中间区域地带有一条极细长的水源,从千年前便育养着人类直到现在,它为余下的二十万人提供不可或缺的水。
一百多个部族和二十多个家族,俨然成为一个小世界。
来自东区的弗落部族艾斯喜欢叫这条水源为盛河,每三天族里就需要安排一支由壮力组成的队伍走五十公里去运水。
东区称得上幸运,相比较,西区运水才是件最艰难的苦差事,近二十年来西区小型蕨类减少,逐渐变成荒野。
艾斯眯着眼艰难地望着炎热日光反照出来的光线,日间时长明显在缩短,夜间变长,是不好的征兆。
弗落部族人也越来越少了。
要去抢水,又要准备食物,所以只留下来二十人守着地盘,其中还包括五个孩子。
这些壮力刚走,芦圩部族族长骑着马带着三百多人奔跑过来,后面扬起风沙尘土。
“老家伙,这里以后归芦圩部族,要想活命的话,赶紧离开。”满脸胡子的粗犷男人眼睛扫向围栏中间,地面上一扇平铺的铁门,那铁门正敞开着。
有个小女孩正站在石梯上,半个身体趴在铁门口,正一脸警惕地伸头朝他们这边张望。
男人卷动着鞭子笑起来,“没想到这里还有小女孩。”
艾斯皱着眉头往后看了眼,那女孩被一个男孩子拉住往地下走。
他带着十几人站在围栏前,石槽里的火焰强盛,“摩尔,你还是先想想怎么守住才抢来不到半年的新地盘,贪心可不是件好事。”
围栏每五米左右有一个石槽,里面堆放着灰白色的石头,石头中很多细小的孔,这种石头被人类取名为火烈石。
火烈石燃烧的火焰能驱赶野兽,白天黑夜代替人类守护居住地,在旷野是非常重要的物资。
“艾斯,我们盯了弗落几个月,你们现在有两百人吗?”摩尔扫了一眼石槽,没想到弗落部族还能在白天用火烈石,这老头子到底藏了多少好东西。
他扬了扬用手中收缩自如的牛鼠鞭,它以棘牛骨与刺鼠皮编织而成,在西区比较常见,“占着能住几千人的地下驻穴,这可是天大的罪!”
摩尔身后十几个彪悍男人一边大笑一边高声叫,他们手中握有斧枪,锋利的尖端在炎阳下泛着冰冷的银光。
“杀了杀了,地盘地盘。”
艾斯心中盘算着怎样才能坚持到族人们回来,“芦圩才七、八百人,可守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