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芸芸众生(1 / 2)
犬(狗娃
要说花宾最喜欢哪只动物,竟然不是陪伴他度过童年岁月的猪伢,而是那条历经磨难的大狗。
它原先是财主家的牧犬,管控着一望无际广袤无边的牧场,保护着主人的畜牧业兴隆旺盛,统辖着洁白的羊群和灰黄色的牛群,它一身黑毛夹杂在中间就显得格外扎眼醒目。当初人类选择了犬科动物作为自己狩猎和劳作的伙伴不是毫无缘由的,也许狼和狗不能满足如今身世显赫的贵族对于暴力美学的幻想,但它们比威风堂堂的虎豹更懂得如何顺从、如何讨主人欢心,天生的社会性造就了这种易于发掘的服从性。同时,犬科动物平庸而粗糙的肠胃可以享受五谷杂粮,它们并不强求精细的肉食,也不会觉得嗟来之食难以下咽。只要主人说话,刀山火海,虎穴龙潭,它都是要走一遭的。
自从主人那双未经风吹日晒而格外娇气的手把牧羊的任务交到它肩上后,它就一门心思把整个生命扑进了这一事业中去了。那些软濡的羊羔就成了它生命的一切。它是那样的尽心职守,甚至不会在春光明媚的季节里对异性产生歹意,对狗来说生命从来就不是自己的,即便要行苟且之事,也得是两家狗主人事先约定好,暂时交合欢愉刹那,之后就要听从指令立即分开,切不可藕断丝连。
它的工作一向无可挑剔。八旗豢养的老虎逃出笼舍,侵扰羊群,它顶着体格上的巨大劣势,用一张笨拙的嘴去对抗年轻气盛的老虎的血盆大口和一双利爪,群羊不仅没能协助它御敌,连作鸟兽散也做不到,竟然纷纷聚集上来,像观摩公羊打架一样兴致勃勃地欣赏暴力美学。这种麻木、愚笨,始料未及。它那时只有六十斤重,还够不着老虎的肩胛,一口咬下去就像蚍蜉撼树,而老虎一巴掌扇过来它就半天不能恢复。
羊群中也有几头公绵羊,按理说应该是和朝夕相处的牧犬有了情感,即便没有感情,也应该担心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可牧犬被老虎咬得狗毛飞旋,这些公羊也没有上前帮忙的意思。苏北临近北方,四季分明,冬日里寒流扑袭是常态,村民们祖辈饲养的都是寒羊,公寒羊体态丰腴,身强力壮——无论是牵马的小范还是喂猪的花宾,都经常能听到公羊们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事而相互撞头引起的巨大声响回荡起来经久不息。有这种蛮力傍身,只要它们一字排开朝老虎发起冲锋时,虎也不得不避其锋芒——可这些公羊就像失去了雄性气魄一样,仿佛它们头顶上巨大的犄角只是与同类竞争的工具,完全不能抵御外敌。
那些山羊和公牛,倒是还存有几分血性。如果来犯者是一头狼,也许犄角坚挺的公山羊们会上前相助,但这是一头老虎,那就不一样了。
牧犬以拼命的架势伤痕累累地阻住了虎的侵袭直到财主家的护院队敲锣打鼓前来吓跑了老虎。但它的忠心没能换来一丝一毫的暖意。不过也不能苛责它的主人不近人情——它的秉性实在太过古板,恪守陈规,不晓得变通。
它的尽职尽责非但没能给它的主人长脸,反而为他招惹来祸患。它咬伤了八旗的老虎,这些京城来的少爷脾气颇大,气势汹汹上门兴师问罪。周家太爷哪里敢与这些大爷们理论呢?便派遣家中的长子周伦湘去安抚他们。
周伦湘自知是他的狗惹下的祸,便引领着贵族们前往羊圈,许诺允许他们肆意挑选——老太爷育有二子,周伦湘年纪小些,气质娇柔秀气,太爷并不喜爱这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儿子,只把打理牲口的事情交给他,而银行的生意则交给了大儿子伦潇。周伦湘没法动用家里的银钱平息贵族的怒火,他也就只有处置畜群的权利了。
正趴伏在羊羔身边熟睡的牧犬为人声所惊扰,它陡然惊醒,龇牙咧嘴地挡在人群面前,任凭众人呵斥也拒绝移动——它俨然把保护羊群当成了自己的职责所在,假如自己听凭别人掳掠羊羔,它就不是一条牧犬了。有不识抬举的贵族抬脚就进,它也毫不客气地张嘴噬咬,贵族扬起马鞭一鞭把它抽得狗毛飞旋,它眼睁睁看着羊羔被抱走,母羊被牵走,公羊试图反抗时则被一锄头切断了脖颈,怯懦的小羊被轻易地套上颈锁拽走。
狗娃子回头去寻找主人,主人是狗的依靠,但它却发现往日趾高气昂的周伦湘这时候在这些满人面前唯唯诺诺,不敢有些许忤逆。周伦湘走上来,狠狠踢了它一脚,狗不能违抗主人,它顺从地让来开,任凭羊群遭受蹂躏。
它灰心丧气地逃了出来,它不晓得自己哪里做错了,主人要惩戒它。它感到迷惘、彷徨,又被猎人当作无主的野狗穷追猛打,一时穷途末路。这时候它遇见了那个脖缠红围巾的男孩,它摆出了以前的媚态,幻想奇迹能出现。
狗娃子将来会是花宾最信任的动物之一。把它与它的祖先们——那些纵横荒野的狼相比,它的尾巴卷曲,就像盛开的菊花,摇动起来更好看更易博取主人欢心。这大概就是进化的奇妙之处。
花宾把一柄皮革制项圈挂到了狗娃的脖颈上,对它说:“很早就想送你个物件了。你跟了我也有这么长时间了,还是赤条条一个,多少委屈你了。一直想给你打个圈儿,乡下的铁匠铺倒了,这是我母亲家的陪嫁,当初是套在马驹脖子上的,戴着比铁的要舒服是吧?可是真皮的呢!本来想把红围巾给你,一想,丝织物经不起日晒雨淋,破损了也没有人给你修补,皮圈儿要皮实些。你以后随便出门,也没有孩子拿石头扔你了,他们看见圈儿就晓得你是有家的。”
猪(猪伢)
如果说黑浪般的牛群象征着非洲的富饶和奔放,那么欧亚林海中踽踽前行的野猪则承载着这片因人类肆虐而日趋没落的圣地的坚忍与凄凉。
在野生动物被人类压迫、剥削日益严重的今天,少有大型动物能够像野猪这样依然混得风生水起——它们可以游刃有余地往来于自然、乡间与城市,极高效的胃和广阔的食谱让它们靠着人类垃圾和吃剩的泔水也能把小日子过得舒舒服服,极高的繁殖力又保证了猪群的繁荣昌盛。也正因为有上述这些优势,当豺狼虎豹都被迫屈服于人的淫威归隐山林时,野猪成了最后一股仍与猎人进行着顽强斗争的野生力量。
即便是在一干争强好胜的兄弟姊妹中间,这只猪伢子也是鹤立鸡群的佼佼者。
与天性蠢笨的牛羊不同,猪是偶蹄目动物中罕见的高智商者。这点在它们幼年时期便可以看出来——在争抢母亲的奶水时,只消一次,小猪会记住固定的位置,下一次就无需耗费力气去争夺,也不会每顿饭都大打出手伤了兄弟间的和气。在头一次的争抢中,猪伢子凭着比同胞高大一圈的稚嫩身体和不服输的劲头,夺得了两只小猪的位置,这会让它的身体更上一层楼。
而猪的高智商并未给它们带来好运气。在野猪被人类驯化后,在所有的家畜中,家猪的命运是最悲惨的。它们的出生就是为了更好的迎接死亡。人类完全不会去尝试发掘猪的潜力——在人眼中,猪最大的潜力就是杀了吃肉,完全不管猪有着胜于猫狗的智商和不亚于牛马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