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宴席(1 / 2)
如此一来,留给纪康两天的准备时间就过去了一天半,等到入夜他才开始收拾出征的行装,好在福建的天气跟浙江差不多,温暖潮湿,无需携带太重的棉衣棉被。而大件的东西都放在辎重马队里,除了盔甲武器按照军规必须随身携带之外,军粮和其余物件都不需要自行背负。安字营编制总计一千步兵,五百骑兵,每名骑手配双马,实在不行,还有同营的骑兵可以帮忙分担一些行李,当然这都算是罕见的情况了。
首日行军,大量贴户会与辎重部队一起负责搬运和看押武器装备以及粮草。待到军队离开行省,或者进入战事发生的地区之后,大部分贴户便会自行归家。一是加快行军速度,二是贴户只是普通百姓,开战后保留大量非参战人员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南军离开平阳之后花了半个月进入福建境内,此时与后军一起行军的贴户们开始陆陆续续离队归家,行军的速度一下子加快了两倍。军官们知道进入了战时行省,也在有意无意的加大督军的力度,大军每行进一段距离就要停下来整军,斥候整夜的前出侦察,成群结队的在行军队伍旁经过。气氛松中带紧,轮值的斥候在极限距离内巡逻,返营后立即睡觉,一刻钟都不敢浪费,换班的时候沉默的上马,然后迅速消失在步军们的可视范围内。
至于纪康他们这批新兵,则处在行军队伍里较为中间的位置,一来是新兵们普遍年轻,精力体力充沛;二来是前后都有老兵,可以一定程度上的避免他们开小差,或者走散的情况。大军绵延数里,他这辈子从来没有见过如此规模的人群集结,一开始行军的前几天还好奇的跳着脚向远处看,放眼望去黑压压的一片看不到头。再到后来走道走的人困马乏,再也不复一开始的活力,老老实实的低头走在队伍里。
某日入夜,部队开始就地扎营,纪康和钱平两个人前前后后忙活,也准备搭伙做饭了。
“纪康!”陆吾的声音忽然从远处传来。
纪康闻声站住,见是陆吾,便郑重的行了个礼。
陆吾不知道从哪走过来,手上拿了一包翠绿色的野草,他递给纪康:“给,用用这个。”
“咦?这是什么东西啊?”纪康疑惑的接过,野草叶子心形,上面有些细小的绒毛,跟荒野里随处可见的其它草类并没有多大的区别。
“这叫透骨消,有经验的老兵行军打仗的时候会拿它碾碎了泡脚,这玩意儿野地里到处都是,散瘀消肿,有奇效。另外煮着喝还可以预防疟疾。”
纪康看着手里的药草,面露讶异之色。
“你年纪小,又刚入伍。我给你说这行军打仗一个足病,一个疟疾,都是比刀剑更要人命的东西,千万不能不把它当事儿,记住没有?”
“哦哦,诺,谢谢陆将军。”纪康连忙道谢:“我一会儿就去泡上。”
“别别别!别叫我将军,只是个百户,离将军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呐!”陆吾笑着摆摆手:“另外这个绑腿要及时解下来,不能绑着过夜,这样血液不流通,第二天就爬不起来了,千万不要忘了。”
纪康“诺”了一声,低头边把绑腿的布条解开边说道:“我在安大人身边的时候,听他说要向将军申请提升您为副千户啊?”
“怎么?”陆吾一愣:“他还没忘记这档子事儿?我不干,你就告诉安承,说是我说的,现在你们这些货都管不过来,哪有功夫再给他当副千户?”
“嘿嘿,我不说,要说您去说。”
“老陆,你说你要干什么啊?你不干我干!”
又有一个声音响起,一对父子模样的士兵走了过来,也是安字营的老兵,听语气与陆吾相熟。两个人都留着粗疏的胡茬,衣服也都是套着皮马甲的布衣,身材体重几乎完全一样,只能通过胡子的颜色来判断谁是谁,李英五十五岁,胡子花白。中年得子,李德掾只有十七,胡子黑的发亮,眼睛也黑。
陆吾转过身发现是李英父子,撇嘴笑笑,没说什么。
“我五十五岁了连个百户都不是,让你小子当千户还挑肥拣瘦的,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你不干给我,我还想干呢!”李英大马金刀的坐下,掏出小刀削肉干吃,旁边李德掾也坐下来,熟练的拿出一个骨碗,给他爹满上了一碗白酒。
李英的酒不是黄酒也不是米酒,而是少见的蒸馏酒,酒液透明,在黄褐色的骨碗里,倒映出篝火的颜色,立刻就有醇厚的浓香飘散开来。陆吾从不喝酒,没有太大反应。纪康年纪太小,被酒味一刺激,下意识搓了搓鼻子。
“嘿嘿,小子,这叫青梨吊烧,新式做法!跟发酵出来的不同,闻着香喝着辣,一杯下肚晕乎乎,舒服的紧!”李英得意的摇晃着手中的酒碗:“它跟别的酒不一样,坏不了,带多久都不会变质,尝尝吗?”
纪康连连捂着鼻子摆手,慌忙起身泡透骨消去了。惊恐的样子惹得父子两人一阵大笑,李英一口熏肉一口酒,吃的津津有味:“小娃娃还是太小,不懂这东西的好啊~”
陆吾坐在旁边听李英说话,伸手探进怀里掏出那个装蝈蝈的葫芦放在篝火边上取暖。然后眯着眼看了一眼天上的月亮,发现时辰还早,于是抓了几把菰米放进坩埚里水煮,又加了把干枣子进去。
“唉……吃点东西好睡觉!李英你啊……”他对着李英指指点点,“想当年比我还早当百户,到了因为喝酒误事,被降成普通士兵,这么多年了一直没再升上来,如今你年纪也大了,身体不如从前,就不会少喝点儿?”
李英粗粝的脸上带着些许高深的笑意,他似醉非醉,欣赏碗里的月亮,轻飘飘说道:“升迁与我如浮云,少喝是不可能少喝的!要是不能喝酒了,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啊?”
说罢豪迈的将碗中青梨吊烧一饮而尽,发出愉悦的一声“哈”,随后看着上下跳动的篝火,慢慢悠悠哼起了一曲不知名的小调。
纪康和钱平两个新兵坐在篝火旁,托着腮看老兵唱歌。
“叹这——蔷薇流香,蓝桥风月!丰乐楼有眉寿呀~高阳店藏流霞……不胜人间金槽梦,玉盏醴酥尽销秋!”
纪康觉得这首小调颇有文采,转头问向李德掾:“德掾哥,英叔唱的真好,词也好,不像是能在小酒肆里唱得的词。”
“还行吧……”李德掾看着自己父亲,轻描淡写的说道“曲就是最常见的地方小曲儿而已,词是我爹自己填的。”
“英叔填的?”
“嗯,我爹是宋淳佑八年的举人,填个词造个句应该还算是手到擒来吧。不过到我这里就不行了,我从小参军,虽然识字但是读书读的不多,远不如老爹厉害……”
纪康讶然,没想到业儒的举人居然会出现在军伍中,跟这些糙汉子们混在一起,彼此不分。他也算是出身宋朝官宦之家,自幼习读,对科举制略有所了解,心下好奇,不禁追问道:“后来呢?英叔没有登科吗?”
“那没有,如果登科了如今我们爷俩也不可能在军队里当兵的吧。”李德掾脸上却没有什么失望之色:“其实我爹就是应天府旁边一个小村里的普通农民而已,靠种粮食攒点银钱买书买墨,自学考上的举人,没钱没人脉,省试时没有温卷的路子,大人们不认识他的名字,便落榜了。”
“我记得宋廷的制度是如果省试落榜,回头可以再考乡试,乡试不行还有不定期的制科呢?”
李德掾转头看了纪康一眼,点了点头,赞叹道:“这你也懂?我听说你出身不错,看来读过书的人就是不一样。”
“没有没有,我也是听人讲的而已啦……”纪康被人另眼相待,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
“乡试和制科连去也没去,我爹心灰意冷不愿意再参加乡试,他认为既然省试如此腐败,那乡试肯定也有不正常的路子。所以就回家务农了,后来赶上天灾,赖以维生的田没了。蒙古人在当地征募汉军,没了办法,他为了赚钱养活我和我娘,就参军去了。”
李英此时几乎完全醉了,声音不自觉变得高亢,低沉而有磁性的男音飘过篝火旁同伴们的身影、飘过平原的大大小小帐篷、飘过小跑的斥候,一直散进高悬明月间。
绵延的军营里点着数不清的灯笼,数不清的篝火,远远望去纪康他们仿佛灿烂星河中的一点,仅仅闪烁着微弱的光而已,只有李英的歌声能够昭示他们的存在。对于多年征战的老兵而言,出征日子总是苦闷,褪去了平阳大营里的那种放松和喧闹,只剩下了职业军人的镇静和沉默充塞整整十二个时辰,憋得人喘不动气,闻者思乡,听者怅然,忽然唱起的歌声无疑给了大家探头出水面,透一口气的机会,大家都没有说话,只是听着他的歌声,继续做着手头上的事。
只有歌者毫不在意,他渐趋忘我,双眸间闪着流光,悠扬的歌声自他喉间传出,不再有吹角连营的军旅,不再有烟雾缭绕的篝火。此刻他高袍广袖,神采飘逸,在宴席上高歌,黄金玉盏里盛满了美酒,四座皆是高人,往来皆是贵客。
李英歌声飘扬到远处,穿过执勤的宿卫,穿过帐门的伴当,传进了插着将旗的大帐。里面的人听到了歌声,不由得轻轻和着拍子点头。
军官和士兵们的待遇自然不可同日而语,营帐中安置了一口巨大的地锅,南军的几个副使和将领正围坐在地锅前喝酒,两个炊营的士兵一个负责添柴,一个负责加水。袅袅白烟升起,肉香阵阵。
军官设宴饮酒,行军之中虽不多见,但也不是完全没有。从建德回到平阳,再到大军提前出发,这段日子以来安承几乎就没有一天停下来休息。今天好不容易逮到一个相对清闲的机会,立即叫了几个相熟的同侪小聚,涮肉饮酒,好好放松放松。
作为不去枢密院的交换,李庭十分鸡贼的在回京前把安承提拔到了副使的位置上,安承虽极不情愿,但出征在即,便只好答应李庭。此后大军开拔,行军途中事情反而渐渐少了起来。结束了多日的繁重公务,他脸上也渐渐有了些笑模样,“秋高气爽,诸位将军围在这里能够吃上一顿‘拔霞供’,也是难得的快意啊!大家敞开肚皮吃肉,千万不要跟我客气!”
说罢,他从食盒里夹出已经码好的肉片放入锅里,红艳艳的鲜肉滚入汤中立刻浮了起来,除了羊肉还有各色丸子,青鱼皮,牛百叶。蒸汽扑面,腾的他脸色微红:“李师傅,火再旺些,多加点柴火!”
大军出征不备瓷碟,只有木制的食盒和盛汤的木碗,许多相同的食盒堆成小山,每个食盒里都是炊营军士们片好的羊肉,层层堆叠,红白相间的颜色晶莹剔透,令人垂涎欲滴。
“副使大人平日少有空闲时间,今日能跟着大人一饱口福,也是我等之幸啊!”一个身材微胖的副使忽然起身,遥敬安承一杯,然后仰头喝干了:“我敬大人一杯,先干为敬!”
安承不敢托大,立刻起身回敬道:“王黯大人说笑了,咱们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前一阵子军里出了事,南军事务繁忙,大家能来给我这个面子才是属下之幸。等到大军出了两浙咱们就只能老老实实吃军粮,怕是再没有这么多新鲜食材可以享用了。今天估计算是最后一顿好的了,旁的你要再让我请,那也实在没有了,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