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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二十)——朋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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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英剧《神探夏洛克》第三季第三集约翰发现他老婆曾竟是特工时,不解地问:“为什么我总是遇到怪物?”夏洛克回答他说:“是因为你喜欢怪物。”虽然约翰已经自战场退下来了,但他实际上仍怀念着战场上血液沸腾的感觉。不是他喜欢的人是危险的、神秘的,而是因为那人危险神秘他才会喜欢。

这段文字首先提及于此,一是因为我常常问自己,为什么我碰不到热情似火,或像日漫中那样亚撒西的人。而原因实际上就是,不是我没有遇到那样的人,而是我早已在不自觉中淘汰了那样的朋友。我的性格早就决定了我会喜欢什么样的人,决定了最后留在我身边会是什么样的人。二是我也常常在想,当我和朋友相处时,我扮演的角色究竟是华生还是福尔摩斯。

(友情之始)

事情还是要从高中说起。大约我的发育比较迟缓,总是慢于同年的孩子,神经网络和大脑情绪体验区域都较晚完善。我听周围的人都说初中的经历要更让他们怀念一些,而对于我来说则是高中的情感要让我更触动一些。所以这个关于我目前最好的朋友的事还是要从高中说起。

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定义我的——切记永远不要高估自己在别人心中的位置,但是我是把他定义为我最好的朋友的。我也不知道他会如何述说我们友情的开始,但是我会说大约是那一场乒乓球。

那大约是高一上学期吧,时近冬月,天气刚刚转冷。至于那天那场乒乓球具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什么原因开始的不得而知了,我现在只记得我们两个拿着球拍,或是自下午三两点就开始,冒着重庆特有的迷蒙细雨一直打到晚上八九点,还在微雨和昏黄的路灯灯光下,打了好久的乒乓球。对于那场乒乓球,在这里要借用陈奕迅《最佳损友》里面的歌词问一句,“我有痛快过,你有没有?”

自此,我自觉我们的友情已埋下了一粒种子。再之后,种子发芽大约是某一次放假归来,我们下车后在车站偶然相遇,或是惊觉很有缘分,并一路同行,出车站,坐公交,一起进学校,回宿舍。或许就是从这时开始的吧,我们往后的时光便常常一起了。

(他的手机)

高中的时候,就是宿舍食堂教室三点一线,我与他一个宿舍一个班,再加上吃饭一起,按时蹲坑一起,说一句一天二十四个小时有二十个小时都在一起,委实不过分。

而高中时期为了学习,大家都会把手机主动上交,不过也有些贪玩的不肯上交。其中为了留下自己手机玩而搞个功能机上交的,就有他。

说到这个,是要说三个很有记忆的事。一个是有一段时间的中午,我借他的手机玩一个游戏。那个游戏就是最原始的塔防游戏,设立弓箭守城。我记得他会很自豪地夸那个游戏,说是明明只花几m的内存,却能有好几百关。那个游戏我玩了好久,那段时间每天中午他都把手机给我玩。这件事没什么意义,就是记忆深刻,拿出来说一说。

第二件事就是和他用他的手机看日漫《妖精的尾巴》。那是我看的第一部长动漫,同时也是最后一部。我记得有个周六的晚上,因为我们的床位相近,所以我们就盖着被子头顶着头看了整整一宿的妖尾。那时可能是高二上学期十一月了吧,天气很冷,我们伸出被子拿手机的手不多久就会变冷,所以我们是四只手轮换着拿手机——就这样看了整整一夜的妖尾。妖尾是一部标准的少年热血动漫,主角是个吃货,牙口很好,他也常自诩牙口很好,什么都可以咬。

第三件关于他手机的事,则是高考期间,休息的时候,他把手机让给我看了我人生中看的第一部番——《东京食尸鬼》。高考那两天,我看了食尸鬼第一部和第二部。之后的好长一段时间里,他都学着金木用拇指掰食指。

(周末休息的时间)

高中时候,我们学校的课程抓的应该是比较紧的。我们一周的休息时间是:周六晚上不上课,周天不上早自习以及周天下午不上课。后来读大学时我问其他地方的同学,发现他们是还有双休的。

不过休息时间虽少,但该玩的还是得玩。很多人玩街机拳皇大约都是在小学初中时候玩的,而我们则是高中时候。两个高中生总是会在周六晚上准时出现在离学校有半个小时脚程的娱乐城内。我们的技术自然是一坨屎,能打通关就感觉开心得不得了,可以从娱乐城一路吹牛皮到学校。但两人对打,菜鸡互啄也能感知到莫名的激情。

记得那时他的二阶堂红丸玩得很赖皮。二阶堂红丸因为操作连招简单,他上手比我快,在很长一段时间都用这个人物打的我火起。后来我们甚至还在教室的多媒体电脑上安装了电脑版拳皇97,休息时间也会到讲台上搓几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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