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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烫的热水隐去他周身的污垢,金红液体混杂其中,奔流而下。有的是敌人的血,有的是他自己的血。金狮的混浴澡堂内,雾气蒸腾,霜冻离去。林越引起众人侧目。
他会以不屑一笑,意兴阑珊地仰面,长舒一口气。水花接踵而至淌过面颊,他抬手撩动暗夜。
那是场恶战,直到现在,他仍然心有余悸。纵使有那畜生相助,纵使是一次次挥出影龙,纵使是一次次沐血,青皮鼠的数量也是不减反增。他的腿脚四肢,被鼠爪撕裂;他的躯干胸膛,被鼠牙刺穿;他的信念,被此起彼伏的鼠鸣击得粉碎;他的一切,早已在苦战中所剩无几——金黄色的血液不绝地渗出,染黄破烂的奢华衣裤,渐与鼠血融为一体。
不过,好歹他及时杀出重围,此刻正活蹦乱跳地在冲洗身子。性命永远比所有东西重要,只有像他一样与死亡共舞的人,才能清楚这话的分量。嗯至少比一块三棱红宝石、一身专业造型师设计的衣物,以及一双臭皮鞋重要吧?答案显而易见。
他顺时针转动花洒龙头,热水逐渐停止供应,迟钝得让人心寒。不过林越倒是不怎么在意,像这种廉价的混浴澡堂,设施老化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反射弧长点也不是不能理解。换句话说,是他和他的钱,配不上更好的澡堂。
[草当场破防]
他拿起公用的毛巾擦拭身体,毛巾又薄又破,原本雪白的底色已经被岁月染成灰黑。但林越丝毫不会在意这些毛巾上原本就存在的污垢,再怎么说,这种洗不掉的灰黑,肯定也比这幅健美的男性身躯要净上不少。
毛巾滑入他的两腿之间,因碰撞到某些大型障碍物而停落于此。
林越先是愣住,然后便是无尽骄傲,难以自控地从他眼中溢出,这光芒刺得周围的男性同胞根本睁不开眼。
他静静端详老二,蓦然露出神秘微笑。
当然,长得大也不见得能持久,还是得把身体练好,男人可真是任重道远啊~
他穿上事先装备好的麻木短裤,虽说它连膝盖都遮不住,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的确很适合战斗——至少比那身整天拉到胯的衣裤要强。水道里,他还真没少因服装不够宽松而吃亏。
那些来自莱迪亚的衣物已经没法再折磨他喽,就算他想穿也是无济于事。破成那样的东西,能不能挂在身上都是个问题。为此,他就地在澡堂买了一条廉价的麻木短裤和一件宽大的黑色长袍,自然下垂时,甚至能逾过小腿直达脚踝。
他对此十分满意,不仅仅因为这些好家伙+攻速,更因为这是只有霜血圣兽才能在12月穿出门的衣物。其他人,就算是已经跨入超凡,穿这身走在街上,也得被正月前的暴风雪教做人。
其他的东西倒是一样没少,真得感谢可爱的大老鼠们手下留情。
森滚酒吧旁的某处暗巷,一只雪白夜枭在此停落,静静等候命中注定之人。24点的钟声终于敲响,它那双闪着阴绿幽光的枭瞳,死死盯住巷口来者,那是一个不高不矮中年男人,躲在黑袍与面具之后,只裸露出一圈金黄的络腮胡与风雪飘摇。
“嗯~嗯~嗯嗷~嗯~嗯~嗯嗷~”
夜枭张开镰刃状的鸟喙,发出有节奏午夜啼鸣,诡异地刺耳。
林越也盯着夜枭的眼睛看,直觉告诉他,这只破鸟不简单。
像是在印证他的猜想似的,倏然间,它朝他振羽疾驰,林越警觉地将右手置于影龙剑柄,但夜枭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更快。鸟儿急速掠过他的肩头,与他四目相对,黑色纸袋便凭空出现在地面,夹杂着几寸枭羽飘落,林越根本连剑都来不及拔出。要是方才那只猫头鹰想啄瞎的一侧单眼,他敢肯定对方现在已经成功了。
“夜枭不该如此迅捷”
林越深吸几口霜雪寒风,任由它们在胸口被体温消磨,随后拆开纸袋的封条,一封淡黄色的信笺最先出现,采用蓝色的火漆封缄,上面歪七扭八地写满密密麻麻的罗兹铭文,赫然是林越的刺杀计划。
“租下森滚酒吧32号房等待街灯熄灭带上鸟嘴防毒面具和短刀攀外墙至33号房瞭月台后潜入房间用火柴和划砂点燃草药熏香静待2分钟房中的“森滚·林克”将陷入麻痹和昏厥趁他不省人事你要割开他一侧手腕的静动脉留下纱布绷带熄灭熏香回到32号房——纸袋里有你所需要的一切外加一枚作为定金的金币事成之后12月5日:同一地点我会派人交出其他九枚我相信这已远超你所应得”
林越检查起纸袋,里面果然有着信笺提到的所有东西。他因兴奋直喘粗气,不仅仅因为眼前有1枚触手可及的金币,更因为这初次的猎杀令他兽血沸腾。所有野兽都是这样,天生渴望沐浴于鲜血与罪恶之中,圣兽自然也是一样。
“不过最后一句话也太嚣张了吧,看不起谁呢。”
林越左顾右盼起来,期望能找到方才夜枭的去向。很可惜,对方早已隐遁于黑暗之中,连影子都没有留下。他不禁好奇起夜枭主人的身份与杀人动机,以及留下纱布绷带的原因。杀一个人又不把他完全杀死,真是有趣的刺杀委托呢。
他摘下白色笑脸塞入纸袋,提着作案工具转身就走。吧扉人来人往,两扇对称的旋转木门正敞着,伶仃酒气与欢声笑语自此倾泻。招牌的闪亮灯火与其蓝色美瞳相映,浩瀚深邃,好似那辽远处月光。
这是个棕木色的建筑物,共有三层。并不是故事里那些鱼龙混杂的边境酒馆,而是那种一定可以惬意地喝上一杯,枕着柔美的音乐入眠的音乐酒吧。当林越踏进它的硬木地板,便是民谣长歌在耳畔悬荡回转。声音的主人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正在不过半米的高台上拨弄他的吉他,嘴里一句接一句地哼唱着小曲儿,怅然神伤。
“~剑出鞘落发梢拆招~旧识相杀报以不同心跳~”
“~相爱仍未至枯槁~何苦心碎情抛~”
“~终末曲后难讪笑~徒羡此间鸳鸯鸟~”
“~任岁月情薄叹俗世笑料~只愿人间一朝~不过问红尘之罪入邈~”
年轻人唱完歌,没有说话。
“被甩过多少次才能填出这种词啊。妈的,我好想苏珊”
林越听见旁桌的男人细碎低语,触景伤情的不止他一个,林越也是其中之一。他想起很多人、很多事,但似乎没有任何东西值得他去追忆,这才是最悲哀的人生啊。
林越在柜台前驻足,那是一个黑白交错的中年男人,双眼的神韵与年轻人相似,但缺少某种火光。一开口,便是朽木残言,沙哑得好似刚刚哭过一宿的将死之人。
“吃?喝?还是睡?”
林越听出他话中疲惫,看见他一身镶滚黄金的工作服,大致上也猜到了他的身份,自然更好奇老人有气无力的原因了。为何这位酒吧吧主的精神如此之差,商业上的失败?还是身体日渐衰老?他没有急着答复,而是注视了一会儿老人的双眼,旋即端详起菜单和房租告示牌,好一会才斟酌着开口。
“大号苹果汁,大份牛排,32号房租一天。”他的声音不同以往,更加低沉和沙哑,和梦中的圣兽有几分相似,听起来沉稳沧桑。这很好理解,无论假发、仿真胡须、美瞳还是伪音,都为隐藏身份服务。
“能不能换个房”尖锐刺耳的枭鸣,将吧主说到一半的话打断,在玻璃水晶吊灯的照耀下,一只雪白的夜枭从厨房内冲出,好似一根白羽箭矢离弦,最后扎向一个躲在暗处的鬼祟身影。那人整个身体都趴在刻有蓝色蔷薇花纹的柜台上,一只手扒着它的外侧,一只手在柜台内侧翻找。似乎是偷窃计划有所成效,他正露出诡异的微笑。
但是,很可惜,他拙劣的行径已经被夜枭发现。当他听见枭鸣,身体便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眼神迷离,刚顺出的金币滑落手心,砸向地面,眼睁睁看着数枚闪亮的六芒星金币跳起群舞。
“啊!”
夜枭的镰刃鸟喙凿向窃贼的凹陷眼眶,他痛苦地捂上眼睛,但血水依然从指缝渗出。酒吧顾客对此早已见怪不怪,这便是苍白之城,这便是猎杀之夜。但林越不一样,他在酒吧以外的地方见过这只夜枭。
这正是他雇主的枭。
“我肏!这只小鸟够狠啊,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可是它12月抓到的第二个贼啊!”林越屏息凝神,盯着夜枭的黑眼睛,看见它们裂成的椭圆形的细缝。脑后还有其他顾客惊叹之声,林越都听得清清楚楚。
“狗屁,这明明是第三次!”即刻便有人作出回应,都是些男人的声音。女性在苍城以端庄为美,平民也是一样,虽然她们其实根本不懂端庄,只是如东施效颦般模仿贵家的千金,以此在男人之间争宠。
“别看吧主一大把年纪,人家饲养猛禽可是一把好手嗷!”人群之中,某个半醉的食客蓦然起身,含着酒气吐出幽默,引起众人发笑。一时间,酒吧里充满男女老少的嬉笑声,热闹却不聒噪。人烟气自然要比烈酒更暖心头,或许这便是吧主能把仅一层的酒吧一直开到三层的秘诀。
但林越依然不一样,他注意到的是夜枭的所属。
“特别是野生猫头鹰,对吗?哈哈哈哈!”欢笑声一浪高过一浪,震得天花板吱吱作响,林越不禁同情起长期居于此地的顾客,这种日夜狂欢之下,试问谁能睡个安稳觉?
不过,他似乎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在哪都睡不上安稳觉,哈!
窃贼夺门而逃,只要吧主不在乎,便没人会在乎他的去向。当他回到苍城的窃贼圈子,传言会想传染病一样一传十十传百——事实也的确正是如此,自从夜枭入住本店,因偷窃而损失的钱财几乎为零。不仅仅是因为没人能逃过夜枭的法眼,更是因为大部分有脑子的窃贼,都会更喜欢挑软柿子下手。
赶走没脑子的小偷之后,夜枭拍打起翅膀,落于吧主的肩头,四只爪子的弧弯和双眼一齐朝向林越。他只觉得灵魂正被审视,然后便是左手手背上一阵钻心的疼痛。他忍耐着它们的肆虐,发出嘶嘶声。看向光洁的手背,再看看老人肩头的夜枭,才发觉对方早已移开目光,脸上的羽毛上扬,正在像人一样微笑。
“这是3枚银币。”
林越向吧主低语,眼睛注视着双手送出三枚银币,心思却全在方才的那是夜枭身上。他的直觉告诉他,猫头鹰已经将刺客与自己联系在了一起。真是诡异,一只夜枭到底是如何认出一个伪装如此精妙的杀手的呢?或许是他的那双蓝眼睛出卖了他,动物的洞察力总是比人类敏锐,不是吗?
林越在心中默默祈祷,另一幅假面可千万别也被它看透啊
吧主的眼神闪烁不定,那是林越早已看出的不知名犹豫,但他绝不会让步。
“在哪吃?一二楼的酒吧?还是三楼的旅馆?”万幸,吧主为顾客做出妥协。
“嗯送去我房间吧,谢谢。”他端详驻唱所在的高台片刻,旋即便放弃了心中幼稚又可笑的想法。交流音乐造诣有很多机会,但那九个金币可不是天天都有机会拿。
吧主朝着身后不远处的厨师大声吆喝,从银质的钥匙环上拆下一把黄铜钥匙递给林越,上面赫然刻有“32”的字眼。林越向楼梯口踱步而去,期间路过形形色色的客人。有的独自喝成伶仃大醉,脸上的苦闷与胸口的酒精互相发酵;有的左拥右抱,左手的无名指上还戴着婚戒,好是洒脱;有的两两一桌正用手腕较劲,起哄的声音比二人本身的呐喊声还要巨大;有的沉默不语,躲在最角落里的座位,安静地进食,穿着形似少年的斗篷或是长袍,看样子就知道ta们不会有多好惹。
而林越,则是路过客区,在隆起的高台前驻足,那年轻人正唱得嘹亮。方才也说过了,他的年龄既不低于二十,也绝不会超过三十。他承自父母的金发在水晶灯下熠熠生辉,如艳阳般耀眼。他举止优雅,丝毫不像个卑微的酒吧驻唱,身着和吧主同样款式的灰底毛皮银边外套。他的下唇紧贴着舞台上竖起的传声器,身旁是另一台传声器的支架,只是没人使用。
林越越是看着他,便越觉得他和吧主相似,从侧面看去,连下颚的曲线也是一模一样。一个结论在他心中浮现“他和吧主是父子关系”,他也不觉得自己的推断会有错。
可惜,他甚至没机会展现自己不亚于此人的唱功,他可不想在众人心目中留下过多的印象,否则到时候又得去杂货店里换身伪装喽。人生在世,生不由已啊!
林越迅捷地登上旋转楼梯,每一级台阶上都铺着红布,应该是为酒醉者而备。这么一看,这酒吧的环境属实不错呐,怪不得客人会满得连两层楼都装不下。酒菜和租房的价格也没有太离谱
“以后就以这里作为我的爱情战场!在这种浪漫的地方泡妞,那不得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