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人见人爱(1 / 2)
江凌凌与陆谨文各带了一个随从到了灵水,稍一打听就找到了集中售卖舶来品的南塘街。
江凌凌仍然是花红柳绿的招摇打扮,在街上颇引人注目。走进店里小二都热情两分。江凌凌逛了几家店,觉得这里也算名不虚传,精巧的琉璃摆件、各种宝石首饰、机械钟、西洋镜……虽然没想好给顾城主送什么,但带回家送给母亲,对方肯定都很喜欢。
不长时间,两人的随从手里就拎满了盒子,后来干脆雇了个车。
“那边那个炸毛鸡看着眼生。”梁三撇着江凌凌靠在树根边扣耳朵边说。
“三哥,这两我还真看见了,今天早上骑马进城的,好像是建州来的。”
梁三是这条街有名的小混混,父母死的早,小时候在街边和乞丐抢饭,前几年勾搭上了码头的青刀口,干起收保护费的活儿,这才吃饱了饭。都说饱暖思淫欲,梁三有了点闲钱,就被人勾搭去了赌坊。于是没多久,梁三又过得饥一顿饱一顿了。
昨天晚上,梁三躺在床上发呆,忽然看见一颗流星,从天上划过。这可不是小事,梁三琢磨,这是什么财神下凡让自己看见了?肯定是个好兆头。翻身就起来,兴冲冲去了赌坊。根本没等他鏖战到天亮,不过半个时辰,就差点被人扒光了裤子扔出来。
梁三出了赌坊跳脚对着贼老天骂了半宿。白天靠着树昏昏欲睡,正在困头上,看见了炸毛鸡江凌凌。心里嘀咕,自己别是误会了神仙的意思吧,难道眼前这才是自己发财的门路。念着阿弥陀佛,梁三往码头跑去。
梁三找到青刀口的堂主,堂主胡大刀知道梁三是个好赌的,十天有八天饿着肚子,来码头多半时候是蹭饭。想着这午饭时候也过了,这小子难不成来借钱的?准备让人打发了。
梁三却在外面喊了起来,堂主,我有正经事!胡大刀就挥手让他们把梁三领了进来。
梁三像只苍蝇一样搓着手进来,来了就凑到胡大刀身边,开始仔细说自己昨晚看见了紫微星下凡,星如斗大,照亮了半边天,是保佑堂口发财的好兆头。
胡大刀心说,照亮了半边天就你一个人看见?别人都瞎了吗?脸上不耐烦起来。
梁三这人自小在街上混,最懂别人脸色,立刻不再扯有的没的,说起来刚才看见了炸毛鸡江凌凌一行的事,两个公子脸生,估计不是本地人,又手头阔气,不如干一票?
胡大刀被说的意动,让手底下的人去街上盯着。笑着拍了拍梁三的肩:“好小子,得手了绝不会亏待你。”
江凌凌这边,一行人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被人盯上了,还沉浸在各家店铺老板不重样的恭维里。连香粉铺子都被掌柜拉进去,买了两盒。
到了下午,江凌凌看陆谨文实在逛不动了,才决定收了神通,回建州去。
出了灵水城门不过五里地,胡大刀带人拦住了“炸毛鸡”江凌凌他们。
“小兄弟头一次来吧?懂不懂我们这里的规矩?”
江凌凌和陆谨文对视一眼,即便是没什么眼色,也能看出来自己是遇到土匪了。江凌凌虽然是个花架子,但胆子大,开口问:“您这是什么规矩呀?”
“身上值钱的东西都留下,我就让你们过去。小公子白白嫩嫩的,我们也不忍心下手伤了你们。”
陆谨文见对方只是劫财,自己不过两个随从,对面十几个土匪,正要拉住江凌凌,答应把钱财留下,江凌凌却不知什么神仙上了身,看对方没直接下手,商量起来:“大哥,这里有几样给家母的礼物,能不能让我留下,回头我照价让人将钱给您送来?”
这一番话把土匪头子胡大刀都听愣住了,心想对面这货是哪个地主家的傻儿子。
“呵,行呀!那这样,你也留下吧,等钱送来再走。”胡大刀哈哈笑着说。
陆谨文见江凌凌冒傻气,悄悄踢了他一脚,把江凌凌的马往身后拉了一下。眼神示意两个随从准备弃车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