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 黄宗羲定律(1 / 2)
大同今晚的夜空注定璀璨,吃过年夜饭后,不少百姓都走上了街头互道万福。
王全本是大同成为的雇农,长期给李家种地,李家为人在十里八方还是比较仗义的,经常施粥救济灾民,所以尽管王全生活并不富裕,但至少能够湖口,不至于全家被饿死。
反正这辈子也就这样了,迷迷湖湖的过下去呗。
本来这种一眼可以望到头日子,随着董亮的到来发生改变了。
随着董亮跑马圈地的话音刚落,李家就带着全家浮财跑去太原避难了,当时王全还到可惜,这么一个好主人,就被鞑子给祸害了。
但是随着董亮轻徭薄税,将李家的田地收为己有,实行十税一的税收,最开始的时候,地方欺上瞒下,租子还是招收,但是随着董亮每天屯住地方乡间,杀的人头滚滚,这股风气才算过去。
不仅如此大同还实行摊丁入亩,将丁税加到天赋上了,并且再次基础减半,永不加赋,意思是以顺治十四年,大同收取的丁税为基准,大概三十万两白银,现在减半大概十五万白银,然后将这十五白银的丁税平分到大同的每一亩土地上,并且规定永不加赋。
意思是丁税以后不管人口再怎么增加,就是这十五万两收了就是,以后都不会再收。
这一项改革无疑是封建王朝上比较重大的改革,以往的朝代农民身上的三大税赋重担便是田税,丁税,还有徭役,除此之外比如三响之类的就算苛捐杂税了。
本来田税就已经让百姓不堪重负了,再加上丁税,徭役,大量农民宁愿选择卖身为奴,投献在大家族下,也不想上缴。因为在大部分时间里,要缴纳最够税赋,非得卖儿卖女不成。
现在董亮直接让免除这两座大山,可谓让百姓身上的担子顿时轻了不少。
除了这两个之外,还有徭役,依旧是给官府义务劳动的时间,时间一个月两个月不等,自备口粮,给官府修城墙,修皇帝陵墓,修水利工程等等。比如着名的孟姜女哭长城,就是自己夫君被拉去服徭役。
杨广修大运河,修死了百万人,也是属于徭役的一种。
当然这种酷烈的做法,自然被历代大学士批判,宋朝便大规模开始了出钱免除徭役的法子,并且正式加到了其他杂税里面,然后国家大型工程,便采取募工方法修建。
但是正如历史上黄宗羲提出的黄宗羲定律一样:历史上的税费改革不止一次,但每次税费改革后,由于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性,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又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
历代税赋改革,每改革一次,税就加重一次。
历史上唐朝改革,实行租庸调制,实际上是对南北朝过重的徭役赋税进行的一次调整或者减税。
唐初立租、庸、调之法,有田则有租,有户则有调,有身则有庸,租出谷,庸出绢,调出缯纩布麻,户之外复有丁矣。
意思根据个人的自身条件,有田的多出天赋,没天有力气的,不要丁税,多出力气,多服徭役,总之就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资源配置,以达到最经济的做法。
但是这玩意是在南北朝税赋基础上改革二来的。
而南北朝无论是北魏,还是齐国,周周,这些田赋,徭役,丁税已经包含进去了。本来就是脱了裤子放屁的事情,被拉出来做了牌坊。
但好在太宗还算爱民,此举虽然没有实际上减税,但是吏治清明,百姓少了许多额外的盘剥,因为出现了贞观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