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道法缘起(1 / 2)
孙必振的故事开始于一次约会。
戏子出身的孙必振具备着戏子的传统素质:贫穷。
虽然唱念做打样样精通,孙必振到头来没有吃唱戏这碗饭。倒不是祖师爷不赏饭吃,只是他生不逢时:新世纪最流行的艺术已经成了电影和电视剧,身为戏子的他只能落得一个当服务生的下场。但孙必振对此已经很满意了,他既没有穷到荡气回肠的地步,也不用交个税,加上他还是单身,日子倒也过得去。
唯一的美中不足在于,像他这样的人活在商京,根本负担不起谈恋爱的开销。
商京是申国数一数二的大城市,物价奇高,身为酒店服务生的孙必振只能靠一点微薄的薪水勉强养活自己。正因如此,他迟迟不敢对自己的同事兼暗恋对象:来自尼朋的麻美表白。
麻美也是酒店的服务生,她是个朝气蓬勃的女孩,如果现实世界是一本小说,那么她理应是这本小说的女主人公——开朗阳光、惹人怜爱。
因为来自尼朋,麻美在讲一口流利中文的同时保留了尼朋人的说话习惯,她喜欢用“前辈”“先生”这样非主流的称呼,但这并不影响她在同事之间很受欢迎,毕竟她长相甜美,而酒店里的员工又大多是男性。
孙必振也和她走得很近,两人的关系略显暧昧,但也仅此而已了。
麻美称孙必振为“欧尼桑”,不懂日语的孙必振还特意上网查了一下这种尼朋式的称呼,发现“欧尼”就是哥哥的意思,这让他既高兴又头痛:孙必振确实希望麻美能够和他友好相处,但绝不是以兄妹的方式。
虽然麻美和他并不是情侣,却总有人把孙必振当作情敌,其原因就是麻美只会称孙必振为“欧尼桑”,对于其他同事她都是称“某某桑”。但孙必振自己清楚,像他这样的穷汉是无论如何不能高攀麻美这样的女孩的,因此他从未将麻美当作自己的情侣,只是保持着友好的态度。
这种暧昧的友好态度持续了两年零三个月,如果不是那一天,这种暧昧或许会一直保持下去。
那天是星期五,十一点半后,收工的孙必振整理好自己的男式围裙走出后厨,突然停下了脚步。他看见了自己袖口沾上的酱汁,于是自言自语地嘟囔着:“这个估计很难洗掉……”
他用指甲抠了抠,如他所料,干掉的污渍块难以去除,这令他不禁头痛起来。
孙必振工作的酒店内,客人大多走光了,只剩下几名喝得烂醉的醉汉赖在包厢内,让经理十分为难。
但孙必振才不在乎经理怎么想,他只是一个服务生,酒店的辉煌大气和他毫不相干,他唯一在乎的只有自己的薪水。按点下班是他心中所愿,既然刘经理没有向他寻求帮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就在他站在走廊内漫不经心地处理袖口的污渍时,麻美背着手笑盈盈地走到了他面前。
孙必振急忙撸起袖子,装作一副无所事事的模样看向麻美的围裙:纯黑的围裙有许多洗涤剂留下的污渍。这说明麻美是个会卖力工作的人,她在洗盘子时会加很多洗涤剂,免不了会沾到围裙上;其它员工为了洗起来方便只会加一点点,但那样根本洗不干净。
“欧尼桑,等下和我去看焰火好不好?”麻美歪着头问道。
换做是其它女人,孙必振会认为这歪头的动作是做作,而在麻美身上他却认为是可爱。
孙必振大喜过望,但他没有将喜悦表露在脸上,而是假装考虑了一番才回答:“行啊。”
就这样,孙必振跟着麻美走出了酒店大门,漫步在了星期五夜晚的街道上。
浪漫氛围慢慢渲染,孙必振感觉如梦似幻。
麻美换上便装后格外动人,看着那可爱的面孔、青春活泼的装束,孙必振几次在心里暗道:“这就是表白的最好时机!”但优柔寡断让他迟迟下不了决心。
两人一路走到了最近的人造湖公园,他们站在湖边望向对岸,焰火在天空绽开,非常好看。孙必振觉得自己一定会记住这个难得的良宵,事实也正如他所料。
欣赏完焰火后,两人走在返程的路上,路旁的街灯亮着,昏黄色的灯光照在二人身上,似乎世间万物都在刻意塑造暧昧的气息。暧昧这个词语有些过分的模棱两可,或许“诗意”是个更恰当的措辞。
在这份诗意当中,麻美低着头走在孙必振前面。走着走着,她突然像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起来,似乎想到了什么高兴的事情。随后她转过身,一边看着孙必振,一边倒着走路。
沉默片刻后,麻美停下了脚步,她抬起头,面颊上带着一抹绯红色,抿着嘴唇似乎有话要讲。
孙必振低头看着麻美娇羞的表情,心脏不禁狂跳不止,从没有哪次登台演出能让他这么紧张。他也停下了脚步,等着麻美说话。
麻美终于开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