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回 七王爷心归盛家军(1 / 2)
“屯田屯田,让我屯的都是什么田?知不知道西南边境上那都是些什么地?蛮荒野外,山林沼泽,人迹罕至,鸟不拉屎。这种鬼地方开出来的几亩鸟地,有谁种?谁会来种?他们都高高在上,埋怨我无能,总说我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花瓶,问题是他们真的来屯垦过吗?”
“那里到处都是小土包,完全不平整。就连土都是薄薄一层,挖一尺就见石头了。去年夏天,一场大雨带着洪水一冲,几千亩庄稼被卷的七零八落不说,地里连土都没了,全是石头。侥幸没死的庄稼,也活的不长。”
“几千屯田兵吃完余粮就饿肚子,我就去找地方官要粮食。粮食拖了整整一个月没要来,我的手下还是靠着庾家庄的接济和封地的租税才吃上饭的。”
“然后我亲爱的父皇,直接让绣衣阁的人带口谕给我,命令我带着几千屯田兵去平定几万甚至十几万人的叛乱。”
“我手上有什么?王爷府上帮闲凑趣的文人、教授吹弹歌唱的艺人、三千个战力堪忧的民兵护卫、人手不足一把刀的屯田军?这就是我的本钱啊!”
“就这样他们也不放过我,结果可想而知,五千屯田军还未开到前线,就已溃散大半。”
“我算是想明白了,就因为我娘是北元人,所以我在他们眼中也是茹毛饮血的蛮子,一个可以被踩在脚下的筹码。”
甜润的米酒一入口,马上变成了干辣性烈的流火。七王爷边诉苦,边饮酒,边大口撕咬着烤肉。
庖厨房里,病得奄奄一息的黄牛被大卸八块,大块牛肉就放在火炭上炙烤,烤肉的焦香一直灌到会客厅上。
陪酒的余南时,露出酣醉的笑颜;盛舜英的肌肤,在浓郁的气氛下,不停地坠着汗珠;庾魁一次次大笑着给他倒酒,争着要行酒令……
备受冷落的七王爷,感到全身血液都在沸腾,二十五年来的委屈和沧桑在这一刻得到释放。
说实话,余南时从屏风后出来、对着盛舜英称呼“娘子”的一刹那,彻底浇灭了他如火苗般的色心。
尤其是他居然可以毫无顾忌地将满体芳馨、明艳端庄的绝色美人拥入怀中,她居然也上演了一出醉倚郎肩、鬓云乱洒的娇妻劝酒戏。
二人眉眼偷转之时,他甚至有了往自己胸口扎两刀的想法。
好在酒劲一上来,他的兴趣便只剩下灌醉自己了。酒量惊人的他一碗接一碗地抢过酒,又一碗接一碗地痛饮而下。
酒过三巡,盛舜英、紫绡和王爷随从们都已醉得不省人事,酣睡过去,只有昏头涨脑的余南时陪着七王爷继续作乐。
他的师父曾多次叮嘱,酒能壮胆旺阳,能活血化瘀,但饮酒过量容易灼精伤体,甚至损断筋脉。不少武林中自诩“酒仙”、甚至敢抱着酒缸豪饮的,多半都暴毙而亡。
不过今日这场酒局,喝的越多,客人越高兴,事情就越可能成。为了争取一切可以争取的力量,多喝几杯酒又有什么值得抱怨的呢?
一场酒局喝到天黑,脸色涨红的七王爷狂喝不倒,一双大眼越喝越金光四射,越喝越激情澎湃。
夜半三更,百酒不侵的七王爷终于筋肉抽搐,一头栽倒在座上。
他觉得太疲惫了,一睡就是两天两夜。
当他摩梭着睡眼醒来时,已是第三天中午。
他换上了盛舜英给他在床边的粗布袍子,一口气跑出了寨子,信步徜徉在田间。
烈日炎炎下,数千人赤膊上阵,大圆锹、小圆锹、柴刀、铁锨、“二牛抬杠”生动地展现了“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真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垦荒运动啊!
一个蓬头垢面、满面尘土、汗流浃背的汉子一把挽着他,兴致勃勃地向他介绍如火如荼的大垦荒。迷迷糊糊的他费了好大劲才认出,这是前几天劝酒的余南时。
“这块地至少有三万亩,虽然是难啃的洼地,但只要细细经营几年,就是上好的良田。再加上远处的水渠,粮食不愁没水喝,咱们也不愁没饭吃了。”
“刚开始那几天,大家都只会用蛮力,地没开出多少,锄头倒是砸坏了不少。看来大家都只会种田,不会开垦啊。”
七王爷被他的自嘲逗笑了,他也悠哉悠哉地说下去:
“就在昨天,我们五千人开垦出了整整四千亩地!光种一季早稻就足够一个人吃一百四十二年!”
七王爷被惊呆了。这倒不是地有多大,世家大族的庄园动辄三百顷,大至万顷的也不少。这些大家族的“山居”,皆是良田水渠俱备,连山跨水,山清水秀。
就连他自己的郡王府,也是千岩竞秀,、万壑争流的精致园林。里面的曲水岛渚,亭榭楼阁,无不耗去巨资。
强取豪夺农民赖以生存的田亩,不计成本地营造雕梁画栋、精致山水,这样才足以成为士人交游时籍以炫耀的谈资。
由此,士族们将山川自然的美景框进自家庄园的一方天地中,连大自然的馈赠也变成了士族的私人赏玩。沉重徭役、苛捐杂税、饥荒大疫、民间疾苦,与他们无关。
满床叠笏的大家族,靠着九品中正制,选出来的所谓“朝政精英”,以为政治就是夺嫡,斗争就是使计。
这些执掌乾坤的臣僚,言必称的“江山社稷,天下苍生”,实际上都只是赋诗作文时的谈资。对自己真正擅长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绝口不提,甚至不耻反荣。
只是不知,在庄园中辛勤劳作、用以供给士族享乐的农户、部曲们,是否也有一窥自然美景的兴致?
如果有,紫绡的父亲为何会背刺主公呢?
“我们还开垦了几百亩山林,用作果圃、菜畦,一年四季都能种出绿葵、白薤、寒葱、春藿。再过一个月,大家就不用再吃盐野菜配稀粥了。”
余南时领着他穿过纵横的阡陌,数千人赤裸上身,黝黑的皮肤在烈日下闪着光芒。
绕过貔恘岭外围的戍堡,跟着渐近而嘈杂的蝉鸣,他们来到了河滩地上一个东西宽百丈、南北长百五十丈的演武场。
只见刚刚挑出的二百四十锐士威仪严整,盔明甲亮。
红旗红缨红筒靴,红衣红甲红头帻,左手虎头牌,右手梨花枪,左跨龙纹剑,右跨铁胎弓,肩扛飞鱼袋,里插火铁箭,代表着盛舜英手下最精锐的力量。
此刻,他们严阵以待,准备听令。
四角皆见五彩牙旗,金鼓甲伏,鼙鼓习备。
七王爷跟着他登上点将台。此处可以登高视远,习武时大将居其上,检阅兵马。
高元已手持火红令旗,静候多时。
南向左右置鼓十二面,角十二枚,立五色旗,分左右,六纛在前,旗节次之。凭借如此严密的指挥系统,完全可以做到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余兄,你这一手兵光靠声势,就能轻松吓的我的王府护卫丢盔弃甲。”七王爷心里一痛,犹如被一片极薄的刀刃以极快的速度在心口划了一道。
高元令旗一展:“行军礼!”
“轰隆”一声,麂皮靴重重一跺,尘土飞扬。